2018-06-19 12:28:46
微商被列入電子商務經營者范圍。6月19日,我國第一部電商領域綜合性法律《電子商務法(草案)》第三次提請人大常委會審議,有建議指出,在電子商務經營者的范圍中,要將通過微信、網絡直播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菅者涵蓋在內。與此同時,草案還明確,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競爭。(澎湃)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