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永久免费/亚洲大片在线观看/91综合网/国产精品长腿丝袜第一页

每日經濟新聞
要聞

每經網首頁 > 要聞 > 正文

兩糧油干部挪用上億公款打新股 獲利44萬被判刑

每日經濟新聞 2018-07-04 16:12:39

7月1日,中國裁判文書網發布了菏澤糧油集團結算中心兩名干部挪用公款的二審刑事裁定書。代忠宇和王衛華多次挪用公款用于申購新股,分別獲利28萬元和16萬元。法院判決被告人代忠宇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王衛華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兩人皆沒收違法所得。

每經編輯 步靜    

(中國裁判文書網截圖)

判決書顯示,被告人代忠宇于1995年7月在菏澤華瑞食品公司參加工作,自2009年1月起任菏澤市糧油集團總公司結算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后于2013年4月起任菏澤市糧油集團總公司結算中心主任,2013年6月起任山東華瑞集團有限公司結算中心主任。

2009年7月28日至2011年2月16日,其伙同本單位財務人員王衛華,共同挪用公款74次,合計數額為11683.1萬元。其中69次所挪用的公款10789.1萬元轉至被告人王衛華丈夫周某股票賬戶用于申購新股的股票交易,申購新股中簽后將所持有股票出售共營利303108.24元,含手續費6088.83元。其中5次所挪用的公款894萬元轉至被告人代忠宇股票賬戶用于申購新股的股票交易,申購新股中簽后將所持有的股票出售共營利18905.2元,含手續費292.59元。上述所挪用公款74次,共營利322013.44元,含手續費6381.42元。

代忠宇在擔任菏澤市糧油集團總公司結算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山東華瑞集團有限公司結算中心負責人期間,于2010年12月7日至2012年3月9日,利用經手保管單位公款職務便利,個人單獨挪用公款18次計款1319.6萬元,該款均轉入被告人代忠宇股票賬戶用于申購新股或購買股票,所申購的新股中簽后將所持有的股票出售共營利125008.644元,含手續費2738.45元。

被告人王衛華系菏澤市糧油中轉儲備庫聘用制干部,于2004年1月借調至山東華瑞集團有限公司結算中心工作至案發。被告人王衛華在擔任山東華瑞集團有限公司結算中心財務人員期間,利用經手、保管單位公款職務上的便利,于2010年12月7日,私自挪用公款192萬元在其丈夫周某股票戶上申購新股,申購新股中簽后將所購股票出售營利8950元,手續費為97.75元。

綜上所述,被告人代忠宇共挪用公款92次,總計金額13002.7萬元,獲利280086.2元。被告人王衛華共挪用公款75次,總計金額11875.1萬元,獲利166668.26元。

原審法院認為,被告人代忠宇、王衛華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挪用公款罪。一審判決:被告人代忠宇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王衛華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沒收被告人代忠宇違法所得人民幣280086.2元、被告人王衛華違法所得人民幣166668.26元,由扣押機關上繳國庫。

宣判后,被告人代某宇、王某華認為量刑過重提出上訴,被二審法院駁回,決定維持原判。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中國裁判文書網截圖) 判決書顯示,被告人代忠宇于1995年7月在菏澤華瑞食品公司參加工作,自2009年1月起任菏澤市糧油集團總公司結算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后于2013年4月起任菏澤市糧油集團總公司結算中心主任,2013年6月起任山東華瑞集團有限公司結算中心主任。 2009年7月28日至2011年2月16日,其伙同本單位財務人員王衛華,共同挪用公款74次,合計數額為11683.1萬元。其中69次所挪用的公款10789.1萬元轉至被告人王衛華丈夫周某股票賬戶用于申購新股的股票交易,申購新股中簽后將所持有股票出售共營利303108.24元,含手續費6088.83元。其中5次所挪用的公款894萬元轉至被告人代忠宇股票賬戶用于申購新股的股票交易,申購新股中簽后將所持有的股票出售共營利18905.2元,含手續費292.59元。上述所挪用公款74次,共營利322013.44元,含手續費6381.42元。 代忠宇在擔任菏澤市糧油集團總公司結算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山東華瑞集團有限公司結算中心負責人期間,于2010年12月7日至2012年3月9日,利用經手保管單位公款職務便利,個人單獨挪用公款18次計款1319.6萬元,該款均轉入被告人代忠宇股票賬戶用于申購新股或購買股票,所申購的新股中簽后將所持有的股票出售共營利125008.644元,含手續費2738.45元。 被告人王衛華系菏澤市糧油中轉儲備庫聘用制干部,于2004年1月借調至山東華瑞集團有限公司結算中心工作至案發。被告人王衛華在擔任山東華瑞集團有限公司結算中心財務人員期間,利用經手、保管單位公款職務上的便利,于2010年12月7日,私自挪用公款192萬元在其丈夫周某股票戶上申購新股,申購新股中簽后將所購股票出售營利8950元,手續費為97.75元。 綜上所述,被告人代忠宇共挪用公款92次,總計金額13002.7萬元,獲利280086.2元。被告人王衛華共挪用公款75次,總計金額11875.1萬元,獲利166668.26元。 原審法院認為,被告人代忠宇、王衛華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挪用公款罪。一審判決:被告人代忠宇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王衛華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沒收被告人代忠宇違法所得人民幣280086.2元、被告人王衛華違法所得人民幣166668.26元,由扣押機關上繳國庫。 宣判后,被告人代某宇、王某華認為量刑過重提出上訴,被二審法院駁回,決定維持原判。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

每經經濟新聞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