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 2018-07-10 07:47:16
要求支付機構應通過銀聯或網聯劃轉備付金集中存管賬戶中的資金,其目的是為了保證整個過程更加安全、有效、便捷。《關于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全部集中交存有關事宜的通知》將從根本上解決支付機構存在的挪用、占用客戶備付金牟取私利的亂象,使得此前一直開展的互聯網支付風險專項整治有了新的關鍵性進展,也是進一步落實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尤其是互聯網金融風險的重要舉措。
圖片來源:攝圖網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近日發布的《關于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全部集中交存有關事宜的通知》,自7月9日起,按月逐步提高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到2019年1月14日實現100%集中交存。
此次備付金新規正式實施,其出臺的背景是什么?將如何作用于眾多支付機構?是否會對廣大消費者產生影響?針對這些備受關注的問題,記者進行了采訪。
什么是客戶備付金?簡單來說,當你在網上購買商品時,確認收貨前,所支付的貨款會先放在支付機構的賬上,再由支付機構結算給商戶,這部分沉淀資金就屬于客戶備付金。
“備付金不是支付機構的自有財產,所有權屬于支付機構的客戶,在支付賬戶中的資金不是銀行存款,不受《存款保險條例》保護。”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董希淼解釋,也就是說,在沒有央行統一存管要求的情況下,備付金以支付機構名義存放在銀行,支付機構在事實上擁有支配權和使用權,因此備付金存在被挪用和占用等風險。
近年來,隨著我國金融領域的深化發展,非銀行支付領域創新加快的同時,亂象頻生。
舉例來說,2014年8月,浙江易士企業管理服務公司在檢查中被發現挪用客戶備付金,涉及資金5400多萬元;12月,上海暢購企業服務公司被發現挪用客戶備付金,造成資金風險敞口達7.8億元,涉及持卡人5.14萬人,造成巨大損失。
如果缺乏有效監管,將給消費者和金融業發展帶來隱憂。從金融消費者的角度看,原來對備付金的監管不足,威脅了客戶資金安全,消費者的資金存在被挪用和占用等風險。從我國金融行業的發展來看,部分支付機構突破經營范圍,通過在多個銀行開立的備付金賬戶違規辦理跨行清算,也在一定程度上破壞了金融健康發展的環境。從我國的金融穩定和金融秩序看,部分支付機構的野蠻生長加大了金融風險跨系統傳導的隱患,甚至有機構借此便利,為洗錢等犯罪活動提供通道。
央行加強備付金管理,分步實施集中存管,是加強金融亂象整治的重要措施。
事實上,此次新規發布并不是央行首次出手應對客戶備付金。
早在2013年6月,央行便發布《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管辦法》,要求支付機構應將客戶備付金的50%以上集中存放在備付金存管銀行。2017年1月,央行要求支付機構將備付金交存至央行的專用存款賬戶,首次交存的比例為平均20%左右。2017年12月,央行決定2018年起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由20%左右提高至50%左右。此次又進一步明確,到2019年1月14日實現100%集中交存。
“透過這一系列措施可以發現,政策調整過程充分考慮了對支付機構流動性等因素的影響,充分考慮了支付機構的承受能力,在循序漸進的過程中逐步實現對備付金的100%集中存管。”董希淼認為。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知要求,除跨境人民幣備付金賬戶、基金銷售結算專用賬戶、預付卡備付金賬戶和外匯備付金賬戶外,支付機構應于2019年1月14日前注銷在商業銀行的其余備付金賬戶。
通知還要求,支付機構應根據與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或網聯清算有限公司的業務對接情況,于2019年1月14日前在法人所在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開立“備付金集中存管賬戶”,并于開戶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原委托備付金存管銀行開立的“備付金交存專戶”銷戶。支付機構“備付金集中存管賬戶”的資金劃轉應當通過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或網聯清算有限公司辦理。
交通銀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何飛表示,要求支付機構應通過銀聯或網聯劃轉備付金集中存管賬戶中的資金,其目的是為了保證整個過程更加安全、有效、便捷。此次新規將從根本上解決支付機構存在的挪用、占用客戶備付金牟取私利的亂象,使得此前一直開展的互聯網支付風險專項整治有了新的關鍵性進展,也是進一步落實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尤其是互聯網金融風險的重要舉措。
此次備付金新規的實施,會對支付機構和廣大用戶產生什么影響?
“這些舉措有利于支付機構回歸業務本源,實現健康發展。”董希淼說,這一系列舉措的宗旨是引導支付機構回歸提供小額、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務主業上來,改變支付領域通過依靠備付金“吃利差”的盈利模式,理順支付機構業務發展激勵機制。集中管理備付金,有利于進一步規范和理順支付機構與銀行之間的關系,斬斷支付機構與銀行之間的不當利益輸送,實現非銀行支付機構與銀行業的良性互動和共同發展。同時,也有利于完善支付機構流動性管理,提升支付機構的風險管理能力和業務發展水平。
何飛認為,對于行業而言,新規將具有很長時間的影響力,從支付機構類型和規模來看,相比于市場廣、客戶多、業務綜合的支付機構,規模較小、客戶較少的單一業務類機構受影響面會更大。短期來看,新規將加速行業分化,促使一批不具有競爭力、過度依賴“備付金息差”的支付平臺出清,不少平臺很可能會露出經營不善的本來面目。長期來看,新規雖對整個支付行業的盈利有一定沖擊,但有利于支付行業加快合規創新,通過不斷提升自身競爭力,改變長期以來過多依賴備付金息差等“無形收入”的狀況,真正通過自身能力實現“有形收入”的增長。
支付寶方面表示,從成立之初開始,支付寶一直主動對備付金進行嚴格存管。作為一家科技企業,支付寶從來沒有考慮過將備付金作為自身的主要收益來源。目前,支付寶已經按照監管要求如期完成相關存管工作,下一步將繼續按照要求逐步交存。
有用戶擔憂,支付機構將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可能影響到支付過程中的購物體驗。對此,何飛認為,央行此舉對用戶體驗幾乎不會產生影響,但在支付機構選擇上,未來需要注意防范部分支付機構在執行新規過程中暴露的風險,以保證支付資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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