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07-22 19:04:24
每經記者 胡楊 每經編輯 姚祥云
經常接到保險產品的推銷電話?已經明確拒絕購買之后,仍然會被業務員來電打擾?
日前,湖北保監局就下發了《關于規范保險公司電話銷售業務禁止電話營銷擾民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令禁止各公司及其保險代理合作機構作出上述行為。
除規定進一步加強電銷業務內部管控之外,《通知》還要求保險公司及其代理合作機構明確落實"電話銷售禁撥管理制度"。具體來說,電話銷售系統應嚴格執行銷售時間管理制度,根據不同地區、不同人群的生活習慣設置禁止撥打時間。除客戶主動要求外,每日21時至次日9時不得呼出銷售。
另外,對于明確拒絕再次接受電話銷售的客戶,各公司及其保險代理合作機構應錄入禁止撥打名單,設定不少于6個月的禁止撥打時限,并建立因禁撥管理不當對客戶造成騷擾的責任追究機制。
與此同時,針對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的個人行為,諸如個人隨機撥打電話約訪陌生客戶,或者假借公司電話銷售中心名義約訪客戶等,《通知》也明確叫停。
早在印發《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暫行辦法》時,原保監會就提出"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不得規避電話銷售系統向投保人銷售保險產品",并給出具體的"用語示例"。而在湖北保監局此次下發的《通知》中,還補充了"嚴禁坐席人員強行推銷、騷擾客戶、泄露信息、態度惡劣等"。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的統計數據顯示,2017年,國內共有28家財險公司與29家壽險公司開展電銷保險業務,其中壽險銷售人力達到7.7萬人。分產品來看,意外險與車險是產壽險行業電銷渠道各自的主力險種,保費規模占比分別是36%和97.07%。
而從最新的監管情況來看,電話銷售過程中的違規行為偶爾發生,全國保監系統在近1個月內確有相關罰單開出。7月2日,就電銷車險時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利益的行為,河南保監局對某大型財險公司信陽中支作出停止接受電話銷售渠道商業車險新業務三個月等處罰;7月9日,深圳保監局則針對電話銷售欺騙投保人的違法行為向某股份制銀行罰款30萬元。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