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08-03 02:14:40
每經記者 張靜 沙一舟 每經編輯 胥帥
▲本要建設的鋰產業園被替代為招商中心 每經記者 沙一舟 攝
上市公司宣布“跨界”有美好前景的新領域,意圖通過投資新項目大展拳腳,這通常被市場和投資者視作利好消息,意味著公司業績或能打開向上的增長空間。
不過,相比上市公司宣布投資時的信誓旦旦和美好預期,現實往往復雜多變。或是項目最終“擱淺”,或是因不可抗力而中途“流產”,亦或是轉型新領域遭遇險阻,凡此種種都是發生在上市公司身上的常見情形。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以房地產為主業的西藏城投(600773,SH)就遇到如是狀況。6年前,公司與陜西省西咸新區涇河新城等簽訂協議,約定在當地投建大型高純度鋰項目,后因環保限制原因未果,鋰項目轉投至甘肅省金昌市。
然而,記者前往陜西、甘肅兩地實地調查發現,上述鋰項目可謂命運多舛,涇河新城項目未果后,公司轉回到房地產的老本行。
至于在金昌的鋰項目,西藏城投拿地4年至今未建,其后因土地閑置,地方國土部門欲收回其所占土地。
從西安出發,沿高速公路一路向北,前往40公里之外的西咸新區涇河新城,這里還能看到“中國鋰產業園”(公告中為“中華鋰產業園”)的指示路牌。然而鋰產業園項目已成為了“空頭支票”。
時間追溯至6年前,2012年1月5日,西藏城投和涇河新城簽訂協議,擬在涇河新城投資大型高純度鋰項目,該項目包含前期初加工在內,總投資將超過15億元,并最終形成年產達4萬噸高純度鋰(以碳酸鋰計)。
當年,西藏城投聯合數位股東設立承載該項目的陜西國能鋰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陜西國鋰)。
彼時,對于成立才不久,以新能源、新材料和高端裝備制造業為主導的涇河新城而言,上述項目是這個新興區域產業布局和項目招商的重要一環,也是其打造新能源新材料裝備制造產業園區引進的項目之一。
對于房地產為主業的西藏城投而言,投資布局碳酸鋰領域,不失為上市公司謀求轉型和拓展利潤增長點的重要一步。
布局碳酸鋰項目的同時,西藏城投亦與涇河新城管委會簽訂“新長安國際城”田園城市開發項目,建設含住宅、會展、酒店、科研總部、農業項目等綜合性田園城市開發項目。
隨后,《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西藏城投于2013年7月10日披露公告,公司拍得用于鋰項目建設的工業用地207畝。隨后西藏城投披露,雙方約定項目宗地應于2013年8月18日之前動工建設,在2015年8月18日之前竣工。
但上述時間節點過后,項目并未如約而至,西藏城投決定推后開工時間,預計項目建設在2017年1月10日之前開工,在2018年1月9日之前竣工。
盡管把開工時間一再推后,但記者在實地探訪中發現,上述鋰項目仍未如期投建。7月初,《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驅車前往中華鋰產業園項目所在地,在現場看見該項目地塊上蓋著一片磚紅色的樓房,樓頂上銀白色的牌子寫著“靜安國際·萬國薈公園招商中心”。
值得注意的是,西藏城投在涇河新城的鋰項目雖未建成,但其先后在涇河新城拿得一些土地,建設了不少商業地產項目。記者粗略梳理發現,除鋰項目的207畝工業用地外,截至目前,西藏城投通過掛牌出讓的方式,還拿到土地逾677畝用于其余項目,這主要包括世貿馨城、世貿銘城、新絲綢之路·世界貿易文化之都、世界商貿文化之都·國際名品區(二期)等。
其中,位于中華鋰產業園地塊的靜安國際·萬國薈公園招商中心,則是陜西國鋰下屬子公司——陜西世貿之都建設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世貿之都)的國際奧特萊斯項目招商處。記者來到世貿之都的奧特萊斯項目所在地發現,奧特萊斯項目正在建設中,從外觀上看,項目已經建設過半。
事實上,西藏城投在涇河新城投建鋰項目難有進展,其還改投在甘肅金昌。對此,公司給出的解釋是:“由于2013年中原地區環保要求提升,使得以低成本的煤作為熱能來源的安排不再可行。”
然而記者實地調查發現,金昌項目至今亦未實質性開建。
據西藏城投公告,2013年7月17日,西藏城投與甘肅省金昌經濟技術開發區簽訂投資協議,擬將在甘肅金昌經濟技術開發區總投資6億~7億元,形成年產能達1萬噸高純度鋰(以碳酸鋰計)。同時,設立項目公司金昌北方國能鋰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昌國鋰)。
一開始,西藏城投對鋰項目在金昌的發展寄予厚望。上述《投資框架協議》內容顯示,根據項目開發進度,逐漸形成以鋰為核心的新材料、新能源產業發展鏈,使金昌經濟技術開發區成為國際鋰產業的重要一極。
此外,按照協議內容,上述項目將計劃在2013年12月底前開工,建設周期分兩個階段,預計4年。隨后的2014年5月,金昌國鋰在金昌經濟技術開發區拍得一塊300余畝的工業用地。
不過,7月中旬,記者前往金昌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實地走訪,該開發區聚集了大量的工業企業,主要為地方國企金川集團的相關工業項目,以及外來投資的工業項目,記者向多家企業打聽金昌國鋰時,對方均表示未曾聽說過該企業。
隨后記者來到開發區“新華大道以北、園區縱五路以東”的位置,即金昌國鋰拍地項目地塊的具體位置,按照其拿地時間算起,原來預計的4年建設周期已過,曾計劃建成的鋰項目卻還是一片荒蕪。
記者在現場看到,上述地塊被帶有鐵柵欄的圍墻圈住,趴在柵欄向內望去,只有一間施工板房和幾個基坑,百畝土地上盡是戈壁上的碎石和干枯雜草,無任何施工痕跡。
鋰項目在涇河新城建設未果,為何改投甘肅金昌后至今仍未建成?記者找到位于金昌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的金昌國鋰辦公室,其辦公室人員告訴記者:“因用作碳酸鋰的原料來自西藏鹽湖,但是西藏那邊還是臨時采礦證,正式的采礦權仍未拿到,西藏的礦量沒有上來,所以導致我們這里的項目無法繼續投建。”
關于上述鋰項目后續建設情形,上述人員告訴記者,目前金昌國鋰所做的工作為優化工藝流程及技術,因正式的采礦權未拿到,其也不清楚項目到底何時才能投建。
金昌開發區經發局局長王鵬亦向記者確認,據其了解,上述項目遲遲未建主要是公司西藏地區出礦量不夠。“我們一直在催,他們做了這一步的,一直很想做。土地閑置兩年要回收,今年3月份國土發了通知,要無償回收土地,目前還在談,希望繼續做下去。”
值得注意的是,關于金昌鋰項目的進展動態,記者翻看西藏城投公告發現,除了項目投資公告及拿地公告,對于該項目在金昌拿地多年未建,且地方國土欲收回土地一事,西藏城投未曾在公告中披露。
因為長期拿地未建設,西藏城投在金昌的300余畝項目地塊已被相關部門認定為閑置土地,甚至將面臨被收回的風險。
記者從金昌市國土資源局了解到,其于2017年9月28日向金昌國能鋰業送達《閑置土地認定書》(金國土資閑認[2017]4號)。該文件稱,雙方約定西藏城投所在宗地(規定)的動工日期為2014年9月30日(出讓合同約定的交地日期為2014年6月30日)。
上述宗地存在《閑置土地處置辦法》(以下簡稱處置辦法)第二條規定“超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建設”的情況,金昌市國土資源局已于2017年7月18日向西藏城投送達了《閑置土地調查通知書》和《限期開工建設通知書》。
根據調查結果和處置辦法第九條規定,認定上述宗地為閑置土地,因企業自身原因閑置兩年以上未開工建設,應按照處置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置。
“就看今年下半年,它到底能不能建,再不建的話我們就要按照程序收回該宗土地了。”金昌市國土資源局辦公室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如果一旦收回土地,他們之前每年交的土地出讓金也不會退還,而且要進行相應的處罰。”
在收到金昌市國土局的相關文件后,金昌國能則出具了《關于10000t/a高純度鋰鹽加工項目(一期5000t/a)的情況匯報》(金鋰發[2018]1號),對項目久未建成的原因進行解釋,“由于西藏阿里礦區生產工藝路線調整,原生產碳酸鋰,產能釋放較慢,現在為了更快釋放產能,正在提取磷酸鋰,工藝調整和產能釋放需要一段時間”。
同時,金昌國能表示:“項目在金昌落地的計劃和決心沒有變化,愿意在金昌發展,公司正在積極配合設計院進行設計,設計完成,公司將立即辦理施工手續,安排開工事宜。”
8月2日下午,記者就相關問題致電西藏城投。有關人士告訴記者,董秘現在處于休假期間,不方便聯系,并讓記者以書面形式采訪。隨后,記者向其發送了采訪提綱,截至發稿時,記者未收到對方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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