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08-06 23:49:53
8月6日,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公布兩項行政處罰決定,國付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違反清算管理規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被罰沒總額4646萬余元;聯動優勢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因違反清算管理規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被罰沒約2640萬元。此外,銀盛支付、支付寶也被罰。
每經記者 向江林 每經實習記者 潘婷 每經編輯 畢陸名
圖片來源:攝圖網
8月6日,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公布兩項行政處罰決定,國付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違反清算管理規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被罰沒總額4646萬余元;聯動優勢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因違反清算管理規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被罰沒約2640萬元。
同時,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發布處罰公示稱,銀盛支付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因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規定被罰沒約2248萬元。
此外,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也在同一天發布對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因違反支付業務規定,支付寶被處以412萬元的罰款。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第一時間撥打國付寶客服電話,對方提示工作時間為早9點至晚9點,但是一直提示作息忙。
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公告顯示,經查實,國付寶公司和聯動優勢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和技術手段對境內網絡特約商戶的交易情況進行檢查,客觀上為非法交易提供了網絡支付服務。此外,國付寶公司還存在為身份不明的客戶提供服務或與其交易、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照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照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未按規定披露相關事項、未按規定存放和使用客戶備付金、未留存商戶檔案等違法違規行為;聯動優勢公司還存在特約商戶資質審核不嚴、未按規定使用客戶備付金、部分支付賬戶未達到實名制認證要求、違反規定將境內外匯轉移境外等違法違規行為。
綜合考慮國付寶公司和聯動優勢公司違法違規行為的事實、性質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等具體情節,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對國付寶公司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22176051.47元,并處罰款人民幣24286051.47元,合計罰沒人民幣46462102.94元,對該公司相關責任人員處以罰款;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及北京外匯管理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對聯動優勢公司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12079185.64元,并處罰款人民幣14319713.64元,合計罰沒人民幣26398899.28元。
嚴打互聯網金融亂象
此外,公告還顯示,今后,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及北京外匯管理部將繼續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認真落實國家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部署,嚴厲打擊互聯網金融亂象,從嚴查處為各類非法交易提供支付服務等違法違規行為。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國付寶和聯動優勢,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也在同一天發布對銀盛支付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的處罰公示,給予該公司警告,沒收違法所得9341395.79元,并處罰款13136057.80元,罰沒合計金額22477453.59元;對該公司1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以罰款合計130萬元。
此外,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也在同一天發布對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因違反支付業務規定,支付寶被處以412萬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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