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08-13 23:55:57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醫療衛生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8〕67號)(下稱67號文)。方案將財政事權分為中央財政事權、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以及地方財政事權三個種類,與之匹配的是,支出責任分別為中央承擔、央地按照五檔分擔,以及地方承擔。
每經記者 張鐘尹 每經編輯 畢陸名
圖片來源:攝圖網
央地財政關系改革更進一步。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醫療衛生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8〕67號)(下稱67號文)。方案將財政事權分為中央財政事權、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以及地方財政事權三個種類,與之匹配的是,支出責任分別為中央承擔、央地按照五檔分擔,以及地方承擔。
具體來看,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醫療救助、計劃生育扶助保障四類納入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
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為例,中央與地方分檔按比例分擔。第一檔為8∶2,第二檔為6∶4,第三檔為5∶5,第四檔為3∶7,第五檔為1∶9。
2016年8月,國務院印發了《關于推進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49號,明確了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總體要求、劃分原則、主要內容、配套措施等。
今年初,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基本公共服務領域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國辦發〔2018〕6號),明確義務教育、學生資助等基本公共服務領域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范圍。
67號文是首個公布的細分基本公共服務領域央地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
財政部相關負責人曾表示,在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中,中央財政事權或地方財政事權及支出責任劃分相對清晰;共同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是整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重點和難點。
記者注意到,醫療保障方面,主要包括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和醫療救助,明確為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支出責任。
計劃生育扶助保障方面,包括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計劃生育“少生快富”補助。
67號文中規定的改革分擔比例將于2019年1月1日實施。具體來看,中央分檔分擔辦法為:第一檔包括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央分擔80%;第二檔包括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10個省,中央分擔60%;第三檔包括遼寧、福建、山東3個省,中央分擔50%;第四檔包括天津、江蘇、浙江、廣東4個省(直轄市)和大連、寧波、廈門、青島、深圳5個計劃單列市,中央分擔30%;第五檔包括北京、上海2個直轄市,中央分擔10%。
共同事權與支出責任的劃分將產生哪些積極效果?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何代欣向記者表示,就醫療而言,隨著人口老齡化和社會發展,醫療支出在財政支出中的比重將逐步增加,肯定是一筆很大的支出,以往劃分沒有成文的規定,沒有規范化、制度化,本次從制度上進行支出責任的劃分。
何代欣強調,改革將對老百姓看病、報銷都帶來積極作用。中央財政的保障性比地方財政要強,將來醫療費用有了更好的保障。
值得關注的是,將設立共同財政事權分類分檔轉移支付。財政部相關負責人曾表示,在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過程中,中央針對與人直接相關的事項設立了大量轉移支付項目,這些轉移支付項目都對應相關基本公共服務,應該優先予以保障,但過去許多項目列在專項轉移支付中,沒有明確劃分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也沒有統一的管理規范和保障要求。
該負責人表示,這次結合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將與人直接相關的共同財政事權領域的轉移支付,統一規范為共同財政事權分類分檔轉移支付,在預算安排中予以優先保障,并對地方提出相應管理要求,對加大與人直接相關的基本公共服務事項的保障力度,并率先推進均等化。
何代欣指出,從整體上來說,改革增強了中央支出責任,雖然并非一定提升中央財政的支出比重,但是轉移支付將更傾向于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的保障。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院長劉尚希指出,目前突破了原有簡單的按照東中西確定分擔比例,改為根據各地財力狀況分擔,這是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支出責任分擔的一項重大改革。此外,一般性轉移支付下面有了共同財政事權分類分檔轉移支付,共同財政事權分類分檔轉移支付體現了中央支出責任進一步加大。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