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09-11 21:45:15
《調查通知書》稱,德邦證券在五洋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債券承銷過程中,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有關規定,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每經記者 王小璟 每經編輯 王可然
近日,德邦證券公告稱,收到證監會浙江監管局出具的《調查通知書》(浙證調查字2018323號)。
《調查通知書》稱,德邦證券在五洋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五洋建設)債券承銷過程中,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有關規定,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德邦證券表示,公司對上述事項高度重視,將積極配合證監會浙江監管局的調查工作。
2017年8月14日,15五洋債回售過程中構成實質性違約,并觸發15五洋02交叉違約,累計違約規模13.6億元。
在今年7月份,證監會完成了對五洋建設涉嫌欺詐發行公司債券、信息披露違法一案的聽證和復核程序,對五洋建設及20名相關責任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及市場禁入決定。對五洋建設的處罰,成為證監會開出的首張債券欺詐發行罰單。
證監會當時表示,對五洋建設本次違法行為提供中介服務的證券服務機構如存在違法行為,一經查實,將依法嚴懲。
此后,在7月12日,上海證監局公布了對五洋債主承銷商德邦證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上海證監局認為,德邦證券合規管控的有效性存在不足。債券承銷業務、子公司管控等先后出現合規風險,已影響公司的穩健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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