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09-13 11:33:44
每經記者 陳玉靜 每經編輯 姚祥云
近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由中信集團、中信信托與金蝶國際共同發起設立的中信消費金融已獲得監管機構審批通過。據了解,中信消費金融注冊資本3億元,中信集團持股35.1%,中信信托持股34.9%,金蝶國際持股30%。
根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此前不完全統計,自銀監會2009年頒布《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以來,僅有24家公司獲得消費金融牌照,其中四分之三以上為銀行主導的消費金融公司。其余為產業系主導,也有上市公司、零售企業等參與設立,包括馬上消費金融、海爾消費金融、蘇寧消費金融和華融消費金融。此次的中信消費金融則是區別于大多數銀行主導模式,并未由中信銀行發起設立,而是由中信集團聯合旗下中信信托發起設立。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中信集團作為一個綜合性企業公司,旗下也布局金融業務,目前已有銀行、信托、保險、證券、基金、資產管理、財務公司等金融類公司,但并未有消費金融類公司,此次中信消費金融的獲批補足了這類牌照的缺失。
消費金融公司,是指不吸收公眾存款,以小額、分散為原則,向借款人發放的以消費(不包括購買房屋和汽車)為目的的貸款的非銀行金融機構,且必須通過銀監會批準。除獲銀監會批準的消費金融公司外,任何機構都不能在名稱中使用“消費金融”字樣。此外,《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規定,金融機構作為消費金融公司主要出資人,應當具備5年以上消費金融領域的從業經驗,最近1年年末總資產不低于600億元;非金融企業作為消費金融公司主要出資人,最近1年營業收入不低于300億元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
廣州互聯網協會會長方頌此前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消費金融市場可以劃分為四類,第一類是銀行,第二類是持有消費金融牌照的公司,第三類是小貸公司,最后一個是新興的互聯網金融機構P2P這一類網貸信息中介機構,前三種都是需要拿到牌照才可以開展業務的,而且對于申請的要求還是很嚴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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