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09-30 23:05:27
今日(9月30日)晚間,開源證券研究所副所長楊海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他認為,一些上市公司內部管理是混亂的,沒有按照公司法的要求進行現代企業制度的規范。此次證監會實施的新《準則》,加強了對獨立董事約束力的發揮。
每經記者 宋思艱 每經編輯 文多
由于股東之間發生沖突,從而導致上市公司和其他投資者利益受損的事情時有發生。由此,獨董的作用也一直是熱議話題。
今日(9月30日),證監會在時隔16年后,發布了修訂后的《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以下簡稱新《準則》)。《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新《準則》從保障中小投資者權益到加強對控股股東約束等方面作出了許多更明確、細致的修訂,這其中,也包括了對發揮獨董作用的更明確要求。
記者注意到,新《準則》對于保障獨董履職和獨董本身應如何履職,都提出了更明確的要求:要求獨董應獨立履責,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東、實控人及其他人的影響,上市公司應當保障獨董依法履職;新《準則》同時要求獨董要“尤其關注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保護”,“上市公司股東間或者董事間發生沖突、對公司經營管理造成重大影響的,獨立董事應當主動履行職責,維護上市公司整體利益”。
無疑,證監會希望獨董更好地保護中小股東,也要維護上市公司整體利益。
對此,今日晚間,開源證券研究所副所長楊海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他認為,一些上市公司內部管理是混亂的,沒有按照公司法的要求進行現代企業制度的規范。此次證監會實施的新《準則》,加強了對獨立董事約束力的發揮。但他同時表示,一些上市公司內控乏力是一個關鍵的問題,這些上市公司亟待規范管理。同時,獨董日常并不參與上市公司整體經營架構,所以,一方面要加強獨立董事履職,另一方面也要對違法的公司股東、董事嚴厲處罰。
在詳細閱讀新《準則》之后,記者注意到,有不少條款都是新增的,比如在“對股東大會的規范”中,新增加了一條:“股東大會提案的內容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屬于股東大會職權范圍,有明確議題和具體決議事項”。
對此,今日晚間,長城證券并購部總經理尹中余明確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應該是防止慧球鬧劇”,“當年慧球1001項奇葩議案讓人印象太深刻了”。
回顧歷史,2017年1月,慧球科技在信披申請未獲上交所批準的情況下,將包含“1001項議案”的臨時公告通過一個網站和股吧進行公布散發,引發市場和監管部門高度關注。由于鮮言存在操縱“多倫股份”股價、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等多項違法犯罪行為,證監會最終對鮮言的操縱行為依法開出34.69億元罰單并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證監會此后在多項通報中也屢次提到對鮮言的懲處,在今年1月公布的“2017年證監稽查20起典型違法案例”中,第一例就舉出了“鮮言操控上市公司炮制‘1001項奇葩議案’暨操縱多倫股份等系列案件”。證監會對此表示:慧球科技1001項“奇葩議案”通過網絡非正常披露,“將多個重大政治問題當作炒作噱頭,挑戰監管權威,踐踏法律底線,敗壞社會公德,影響惡劣。”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