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財經 2018-10-31 17:56:02
眾所周知,一直以來國家實行對個人結購匯年度總額管理,每年總額為每人5萬美元或等值貨幣。但在現實中一些人卻認為每年5萬美元的額度不夠用,希望多換一些外匯。但是又受制于國家規定,于是就四處托人換外幣,這樣一來就催生了一個非法倒賣外匯的“地下交易網”。對外匯進行管理是保證我國經濟平穩運行的一個重要手段,如果單位或者個人通過非法買賣外匯進行獲利,就會構成非法買賣外匯罪,所以非法買賣外匯一直是我國政府在金融領域嚴厲打擊的一種犯罪行為。
△央視財經《經濟半小時》欄目視頻
2016年國慶節剛過,青田縣公安局經偵大隊的民警,在對當地各金融機構的日常巡查中,一家銀行的員工向警方反映了一個異常的情況:一個賬戶,在一個月時間里,有將近一個億的交易資金往來。
△賬戶資料
在銀行協助下,警方很快掌握了這個賬戶開戶人的基本信息,這是一名年僅31歲的男子,名叫楊鵬,青田縣本地人。此人并沒有公司,但為什么會有上億元的資金往來呢?警方隨即進一步查詢了交易明細和賬戶余額,發現了更多疑點。
浙江省青田縣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民警徐劍:這個賬戶的資金快進快出,不留余額。第一天打到賬戶的資金,當天或者第二天就全部轉出去了。
快速進賬,快速取出,交易額度少則幾萬,多則幾十萬甚至上百萬。民警立即將這一可疑情況上報,并對這個賬戶詳細檢查。這時,另一個奇怪的事情發生了,不到一周的時間,這個賬戶的余額就成了零元。警方立即對開戶人楊鵬進行外圍調查,發現楊鵬平時在一個服裝廠打工,住在縣城的一個老舊小區。楊鵬沒有企業,也不做生意,這個資金鏈巨大的賬戶,跟他的身份完全不符。
△楊鵬所住小區
根據種種異常行為,警方分析,楊鵬有可能利用手上的銀行賬戶進行某種違法犯罪活動。經過幾天的跟蹤調查,警方發現,楊鵬的賬戶在近期有過幾筆到銀行柜臺提取現金的記錄,經過比對交易憑單和柜臺監控,來取錢的共有兩人,葉某和楊某,兩人是夫妻關系,楊某是開戶人楊鵬的姑姑。
△銀行柜臺監控
警方查到,葉某和楊某有犯罪前科記錄,2013年2月,夫婦倆因為非法買賣外匯被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緩期執行。警方分析,楊鵬那個異常的銀行賬戶,實際使用者應該是葉某和楊某夫妻二人,他們有可能繼續從事地下買賣外匯等不法活動。
△葉某
△楊某
2016年10月17日上午,葉某和楊某從縣城的住所里出來,步行去了附近的一家高檔酒店。在酒店的咖啡吧里,他們與一名中年女子見了面。中年女子從包里拿出了一沓鈔票,遞給他們。辦案人員注意到,這些錢都是歐元,有幾萬元左右。
接過錢后,楊某進行清點后裝到了自己的包里,隨后二人和中年女子一起離開了酒店,整個過程不超過10分鐘。從言談舉止來看,雙方應該不是第一次見面。辦案人員判斷,中年女子向葉某和楊某提供歐元之后,并沒有現場給他們相應的人民幣,可能是通過另外途徑,比如銀行匯款轉賬的方式進行交易。
△葉某和楊某收取外匯現金
從這家酒店出來之后,葉某和楊某分別去了銀行門口、咖啡館、街心公園、火車站等地,先后與十多名男女見面。這些人也把不同數額的歐元、美元等外幣交給了葉某和楊某,同樣沒有當場收取人民幣現金就離開了。而警方卻發現,葉某和楊某收取外匯以后,并沒有存進自己的賬戶。
△葉某和楊某在公園收取外匯現金
根據以往偵辦此類案件的經驗,像葉某和楊某這樣通常被稱為“黃牛”的買家,會以高于當日銀行外匯牌價幾個百分點的價格,從私人手中收購外匯現金,之后“黃牛”把這些外幣再以更高的價格轉賣給自己的上家。
△央視財經《經濟半小時》欄目視頻
經過一段時間的調查取證,辦案人員發現葉某和楊某每天都在青田縣城從不同身份的人手中收購外幣,然后由葉某送到溫州機場交給王某和馬某。此外,辦案人員還掌握了另一條線索。
△王某和馬某在機場交易外匯現金
在調查時警方發現,與王某和馬某在機場進行交易的有6人,其中兩名女子住在青田,其他四人都在溫州市區居住,這些人都是非法倒賣外匯的“黃牛”,他們每天從個人手中收購大量歐元、美元等各類外幣,數額巨大。
警方迅速對王某和馬某進行調查,發現他們平時都住在廣州,兩個人每次從溫州拿到外幣返回廣州后,立即送到一個叫馬某斌的人那里。
△馬某斌
辦案人員發現,每次馬某斌收到從溫州拿回來的外幣后,都會立即派另外幾人把錢送到深圳。每次送達的地點都是深圳市內一家賓館的同一間客房。經查詢,這套客房被一家商貿公司長期租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叫林某俊,常年在深圳居住。
林某俊本人住在深圳的一個高檔小區,平時很少在公司露面,每次外幣從廣州運到深圳,都由他公司的幾個雇員進行交接。警方偵查發現,林某俊是整個案件的最終老板,他通過一些非法手段,將外匯現鈔流向了境外。
△林某俊
從林某俊的銀行轉賬記錄中可以看到,林某俊的賬戶幾乎每天都有從海外轉入的巨額人民幣,而這些錢里的一部分又會很快轉給廣州的馬某斌等人。警方說,這些犯罪嫌疑人通過外匯匯率差從中賺取利潤。
至此,經過近一年時間的縝密偵查,這個非法買賣外匯的團伙組織架構及運作模式,已經被專案組詳細掌握。
浙江省青田縣公安局網警大隊副大隊長游小明:這是一個非常典型的外匯聚少成多的情況。最底層的人員是青田當地的一些散戶,在他們之上是“黃牛”,從這些散戶手里把外幣現鈔搜集起來,相應的“馬仔”從“黃牛”手里把現鈔帶往深圳、廣州等地,交給中間商;中間商再通過上線,把外幣現鈔帶往境外。
△非法買賣外匯的團伙組織架構及運作模式
2017年12月4日,專案組在青田、溫州、廣州、深圳、蘭州五地精心部署了警力,擇機同步收網。晚上10點多鐘,當馬某和張某攜帶外幣準備登機的時候,警方開始了抓捕。兩人落網后不久,王某在廣州也被警方抓獲。警方在三個人攜帶的行李箱和背包里查獲了大量外匯現金。
△大量外匯現金被收繳
警方透露,青田縣一家銀行的多名工作人員用了7個多小時,才將專案組收繳的外幣全部清點完畢。其中歐元602.9萬元,港幣110萬元,美元8.2萬元。按照當日的銀行外匯牌價,折合成人民幣共計5000多萬元。這次行動中,青田警方在溫州、廣州、深圳、蘭州等地公安機關的配合下,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7名,成功摧毀了非法買賣外匯的團伙。這個案件也是浙江省內地下錢莊案件里,涉及外幣量最大的一個案件。
△銀行工作人員清點收繳的外幣
收購外幣的中間商馬某斌交代,自己原來在廣州開飯館,2016年由于經營不善飯館倒閉,賠了一百多萬元,之后他經熟人介紹,干起了買賣外匯的生意。
平時馬某斌自己并不拋頭露面,他雇了幾個人打理所謂的生意。在買賣外幣的交易過程中,他支付給下線的、上線支付給他的人民幣現金,都是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來完成的。
犯罪嫌疑人馬某斌:我從浙江溫州幾個“黃牛”手里收歐元,然后由我的小弟來青田拿,再送到深圳交給一個姓林的老板。價格都是按當天的匯率。
馬某斌交代,通過不法交易,他每天能賺取近萬元人民幣的利潤。馬某斌所說的老板,就是林某俊,根據證據及多名嫌疑人指認,警方認定林某俊就是該犯罪團伙的頭目。但是在多次審訊中,這個林某俊對自己的所作所為一直矢口否認。
青田警方初步查實,這個非法買賣外匯的團伙每天的交易金額折合人民幣均在4000萬元以上。一年多的時間里,這個團伙累計的交易金額折合人民幣高達200多億元。目前此案的進一步偵查仍在進行中。
浙江省青田縣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民警徐劍:大部分嫌疑人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根據嫌疑人供述的內容,也跟我們前期偵查員掌握的犯罪架構、犯罪模式基本相符。
非法買賣外匯具有相當大的社會危害性,非法兌換外匯使外匯交易脫離了國家監管,且資金流向不經過銀行監管,可能出現走私、腐敗、逃稅的非法行為,破壞了社會的安定。在國家規定的交易場所外非法買賣外匯,不僅擾亂了市場秩序,危害國家金融秩序,甚至還對國家的安全造成了影響。
通過不法商行轉移資金是違法行為,不僅面臨資金被詐騙等損失的風險,甚至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然而不管什么時候,我們都應該牢記一點,只要國家法律所禁止的,就是所有人都絕對不能去觸碰的底線。
央視財經·經濟半小時
(文中配圖均來源于央視財經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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