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11-16 16:32:36
11月15日,央行長沙中心支行公示了對中移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移商務)、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以下簡稱建行湖南分行)、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沙分行(以下簡稱中信銀行長沙分行)的處罰,違法行為類型主要是違反支付結算業務相關規定。
中移商務是中國移動下設的支付公司,《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截至目前,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電信三大運營商的支付公司均有公開處罰記錄。
每經記者 邊萬莉 每經實習編輯 易啟江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央行長沙中心支行的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中移商務于10月19日被處以2萬元罰款;建行湖南分行于10月29日被警告;中信銀行長沙分行于11月8日被警告外,還被處以23.76萬元罰款,并對相關責任人處以1萬元罰款。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這并不是中移商務第一次被央行處罰。2017年12月7日,中移商務曾被罰款5萬元。具體原因主要是開立個人支付賬戶未按要求留存客戶身份證影印件;存在為金融機構,或從事信貸、融資、理財、擔保、信托、貨幣兌換等金融業務的其他機構開立支付賬戶的情況;存在客戶參與和包券領取活動時,未經客戶同意開立支付賬戶的情況。
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中移商務成立于2011年06月30日,注冊資本5億元,由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湖南有限公司全資控股。中移商務網站顯示,其是中國移動應央行監管要求于2011在長沙設立的支付公司(公司前身為2006年中國移動在長沙設立的電子商務產品創新基地),負責中國移動和包支付業務在全國的產品開發與運營。
自成立以來,中移商務先后獲得了央行頒發的互聯網支付、預付卡發行與受理(線上)、移動電話支付、銀行卡收單等支付牌照,以及證監會批準的基金銷售支付許可。2017年,公司交易規模突破2.1萬億,用戶規模突破2.6億。
除中國移動外,中國聯通、中國電信的支付公司也均有公開處罰記錄。2018年8月16日,天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翼支付)違反《支付機構預付卡業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被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罰款人民幣1萬元;2018年6月11日,央行貴陽中心支行對聯通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通支付)貴州分公司累計處以5萬元罰款,違法行為類型屬支付結算類。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顯示,聯通支付成立于2011年4月11日,法定代表人為孔繁華,注冊資本2.5億元,由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全資控股。翼支付成立于2011年3月3日,法定代表人為陳忠岳,注冊資本5億元,由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全資控股。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查閱支付牌照發現,聯通支付和翼支付被許可的支付業務類型范圍都是互聯網支付、移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預付卡發行與受理(僅限線上實名支付賬戶充值)、銀行卡收單。中移商務與聯通支付、翼支付都是在 2011年12月22日獲得支付牌照,屬于同一批次,也將在2021年12月一同迎接續展的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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