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12-05 16:48:51
深圳市交通委編制了《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暫行規定(修訂稿征求意見稿)》及《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實施細則(修訂征求意見稿)》。修訂后深圳小汽車增量指標的配置周期、額度、比例及方式與現行仍然保持一致;但企業申請增量指標的門檻有所提高。個人名下只有一輛小汽車時,還可以申請一輛純電動小汽車指標。
每經編輯 李語涵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12月5日發文稱,為進一步做好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工作,根據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實行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的有關規定,深圳市交通委編制了《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暫行規定(修訂稿征求意見稿)》及《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實施細則(修訂征求意見稿)》。
修訂后深圳小汽車增量指標的配置周期、額度、比例及方式與現行仍然保持一致;但企業申請增量指標的門檻有所提高。
增量指標以12個月為一個配置周期,每個周期內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配置額度為8萬個,額度按月分配,并不得跨周期配置。
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以搖號方式和競價方式各配置4萬個,個人指標占88%,單位指標占12%。
其中混動、電動小汽車的增量指標無額度限制,可直接申請。個人名下只有一輛小汽車時,還可以申請一輛純電動小汽車指標。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征求意見稿中,單位申請增量指標增加了企業“合法經營、無欠稅且納稅狀態正常、經營狀態為正常”的要求。同時,將企業申請指標編碼的最低納稅額從3萬調整至5萬。此外,還取消了企業純電動車指標的“N+1(純電動)”中的“+1”政策。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證券時報網、第一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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