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9 14:57:46
銀保監會發布《關于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異地非持牌機構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共十三條,主要包括基本原則、規范要求、監管職責、過渡期要求等方面內容。第一條明確了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異地非持牌機構應當遵循“堅守定位、風險為本、分類施策、新老劃斷”的基本原則。第二條至第七條明確了《指導意見》規范的范圍,異地非持牌機構的定義、分類,并按照實質重于形式原則,根據風險外溢程度與風險管理需求的不同對異地經營性非持牌機構與異地非經營性非持牌機構分別提出規范要求。第八條至第十條明確了整改完成后所在地監管機構承擔異地持牌機構的主體監管責任,法人監管機構承擔非經營性機構的監管職責,并要求監管機構加強監管聯動。第十一條至第十三條對過渡期的監管要求進行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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