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01-14 22:46:40
2018年6月特藥信息報告系統建設通過專家會驗收,目前系統已正式運行。特殊藥品生產、經營企業應在發生生產、經營活動后7日內按照每品種、每規格、每批次的方式將原料藥和制劑的購進、生產、銷售等詳細情況在特藥信息報告系統內填報或導入數據。
每經記者 胡健 每經實習記者 丁新磊 每經編輯 陳星
1月14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特殊藥品生產流通信息報告系統正式運行的通知》,稱特殊藥品生產流通信息報告系統試運行兩年以來,各項工作順利推進。2018年6月特藥信息報告系統建設通過專家會驗收,目前系統已正式運行。
2016年11月,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發布《關于開展特殊藥品生產流通信息報告系統試運行工作的通知》,按照《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及《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管理辦法》有關要求,組織開發了特殊藥品生產流通信息報告系統,對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和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流通、庫存的明細數據進行查詢和統計,對特藥生產計劃和購用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監控,并于2017年1月起在全國范圍內試運行。
為加強特藥信息報告系統應用,14日發布的通知要求特殊藥品生產、經營企業應在發生生產、經營活動后7日內按照每品種、每規格、每批次的方式將原料藥和制劑的購進、生產、銷售等詳細情況在特藥信息報告系統內填報或導入數據。如企業注冊信息有變更,及時在系統內修改后報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核。
各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定期審核系統內企業上報信息,發現企業上報信息不完整、不準確的,督促企業及時更正。
各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主動利用特藥信息報告系統內的查詢、統計功能,定期查看特殊藥品信息數據。對存在可疑情況的及時開展調查核查,對發現的違規銷售、偽造資質、騙購特殊藥品等違法違規行為,予以依法嚴厲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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