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01-31 16:06:22
1月30日晚間,華燦光電公告稱,因部分芯片產品出現質量問題,公司擬對該批次產品的客戶進行產品質量問題賠償,預計此次賠償將致上市公司2018年度利潤總額影響約1.1億元。華燦光電同日發布的業績預告顯示,預計2018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同比下降22%~52%。
每經記者 陳晴 每經編輯 魏官紅
圖片來源:攝圖網
商譽沒有爆雷,卻趕上質量雷。1月30日晚間,華燦光電(300323,SZ)公告稱,因部分芯片產品出現質量問題,公司擬對該批次產品的客戶進行產品質量問題賠償,擬被賠償方為木林森(002745,SZ),預計此次賠償將致上市公司2018年度利潤總額影響約1.1億元。
因上述賠償等原因,華燦光電同日發布的業績預告顯示,預計2018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同比下降22%~52%。
值得一提的是,對于此次公告的質量問題,華燦光電并未對質量問題發生時間和賠償標準等細節進行披露。而木林森與華燦光電兩家上市公司頗有淵源,其中的紐帶則是IDG。
2019年1月30日晚間,華燦光電公告稱,因部分芯片產品出現質量問題,公司本著對客戶負責的態度,擬對該批次產品的客戶進行產品質量問題賠償。公司擬與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木林森)簽署《質量賠償協議》,同意就該批次產品的質量問題對木林森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具體賠償協議尚在商討中。
華燦光電表示,預計上述事項將導致公司2018年度利潤總額減少約1.1億元,具體影響金額以最終簽訂的賠償協議為準。
此次賠償事項對上市公司業績影響可謂是立竿見影。同日華燦光電公布的2018年度業績預告顯示,預計2018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2.4億~3.9億元,同比下降22%~52%。值得注意的是,華燦光電2018年前三季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4.97億元,由此看來,公司第四季度至少虧損1億元。
對于業績大幅預減,除了受上述事項影響,華燦光電進一步解釋稱,LED芯片行業競爭加劇,四季度LED芯片價格大幅下滑,導致公司四季度毛利率降幅較大;公司預計將計提各項資產減值,對公司2018年凈利潤影響較大;另外,公司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上升較多。
究竟是因何種質量問題引發如此巨額的賠償,又是何時發生的?關于此次質量問題發生時間、賠償標準等具體細節,華燦光電在1月30日公告中均未提及。
1月31日早間,木林森也發布了相關公告,稱因上游供應商的原因,導致公司部分產品出現質量問題,預計造成直接和間接損失約人民幣2.7億元(未經審計,最終金額以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結果為準)。根據供貨合同約定,公司與A供應商、B供應商友好協商,初步達成賠償意向。其中A供應商同意就此次產品質量問題向公司賠償約人民幣1.1億元,B供應商同意賠償約人民幣9600萬元。公司將與上述供應商將就具體的賠償金額和賠償細節進行商談后簽署《質量賠償協議》。
由此看來,A供應商似乎就是華燦光電,但這一猜測未經證實。同樣,木林森在公告中并未對此次質量問題的前因后果及賠償標準進行公告。
就相關事項,1月31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華燦光電董秘辦,但電話未能接通。而木林森董秘辦人士則表示,公告以外信息不便透露。
華燦光電公告稱,公司高度重視此次問題,已在全公司范圍進行生產經營整改,公司就此次產品質量問題帶來的損失向投資者致歉。今后,公司會在產品研發、生產、檢測等各個環節進一步加嚴品質管控力度,竭力降低公司經營中出現類似品質事故風險。
此次質量問題引發的相關賠償,并未導致兩家公司反目。從木林森公告看來,賠償意向在“根據供貨合同約定,公司與A供應商、B供應商友好協商”后初步達成。
木林森與華燦光電兩家上市公司頗有淵源。木林森2018年三季報顯示,義烏和諧明芯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和諧明芯)為公司第二大股東,持有股權比例15.29%。而根據木林森2018年2月公告的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報告書,和諧明芯的實際控制人為林棟梁、楊飛、牛奎光、王靜波、皇甫炳君五名自然人。而上述五人均系“IDG資本合伙人”。
華燦光電2018年度三季度報顯示,公司前十大股東中,Jing Tian Capital I,Limited和Kai Le Capital Limited、New Sure Limited合計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9.11%,且三股東擁有共同控制方,即IDG-Accel基金。而根據上市公司2017年4月份公告,經股權穿透,IDG-Accel基金背后的實控人為何志成和周全。根據IDG官網資料,何志成和周全均為IDG資本團隊成員,同為IDG資本團隊成員的還有華燦光電董事長俞信華。
如此背景下,兩家公司披露經協商后的賠償意向,卻未披露相關質量問題細節,是否合規?1月31日,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主任張遠忠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并無具體規定要求上市公司對于此類問題披露到何種地步。不過,相比被賠償方,賠償方受此事項影響更大,應該更詳細地披露相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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