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醫藥報 2019-02-16 09:26:30
2月15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公告,決定停止生產銷售使用含呋喃唑酮復方制劑。已上市銷售的含呋喃唑酮復方制劑由生產企業負責召回,召回工作應于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召回產品由企業所在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督銷毀。據悉,目前涉及生產企業的12家生產企業大多處于停產狀態,只有5家企業在產,且產量較低。(中國醫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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