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國 2019-02-16 15:12:03
日前,監管下發《關于新設公募基金管理人證券交易模式轉換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新公募基金采用券商結算模式的試點工作已經正式轉為常規。業內人士認為,新設公募基金、保險、銀行、期貨等全部納入券商結算體系下,將利好券商的經紀傭金收入。
券商中國記者獨家獲悉,日前,監管下發《關于新設公募基金管理人證券交易模式轉換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新公募基金采用券商結算模式的試點工作已經正式轉為常規。
通知要求新基金新產品應當采用券商結算模式,并鼓勵老基金新產品采用該模式。同時,保險公司及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商業銀行及商業銀行理財機構、期貨公司資產管理子公司等金融機構及其管理的各類產品都適用通知的要求。
業內人士認為,新設公募基金、保險、銀行、期貨等全部納入券商結算體系下,利好券商的經紀傭金收入。
盡管原則上,券商都可以擁有結算資格,但是公募管理人會綜合考慮券商登記結算服務能力、研究實力和代銷能力等。因此,結算模式的變化將帶來交易結算系統、交收、代銷、研究、托管等綜合金融服務能力的大比拼,綜合實力強的大券商將占據優勢。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點是,基金產品管理人可選擇一家或多家證券公司開展證券交易,可免于執行“一家基金管理公司通過一家證券公司的交易席位買賣證券的年交易傭金,不得超過其當年所有基金買賣證券交易傭金的30%。”
新設公募基金規模不大,尚未能迅速影響券商研究分倉的整體格局。但是,研究分倉格局加速變化的信號已經確認。未來,綜合實力強的大券商擴大分倉傭金比較有利。
券商中國記者獨家獲悉,日前,監管的通知文件顯示,新公募基金采用券商結算模式的試點工作已經正式轉為常規。
通知稱,自2017年底開始,新設公募基金管理人證券交易模式轉換開始試點,試點一年以來,效果平穩,積累了一定經驗。為優化交易監管,引導長期增量資金參與市場交易,決定將相關工作轉入常規。
券商中國記者注意到,通知要求新基金新產品應當采用新模式,鼓勵老基金新產品采用新模式。同時,保險公司及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商業銀行及商業銀行理財機構、期貨公司資產管理子公司等金融機構及其管理的各類產品都適用通知的要求。
多位業內人士認為,這將利好券商的經紀傭金收入,尤其是,銀行以前不能直接參與二級市場,需通過信托、券商資管等資管計劃實現權益類配置。以后銀行及理財子公司發行的產品也被納入券商結算模式,對券商的傭金收入構成利好。
公募基金采用券商結算模式,將對券商的交易和結算系統、交收能力等提出更高要求,同時,銷售、托管、研究等綜合服務能力受到考驗。行業一致的判斷是,綜合實力強的龍頭券商將明顯受益,具體影響傭金收入和研究格局,同時券商托管公募基金業務有一定利好。
來看通知要求:
新設公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類產品參與證券交易所交易的,應當委托證券公司辦理。已直接進入證券交易所交易的公募基金管理人(含主要承接原存續業務的新設公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類基金產品,原有證券交易模式可暫不調整。鼓勵上述基金管理人在新發行基金產品時采用新交易模式進場交易。
保險公司及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商業銀行及商業銀行理財機構、期貨公司資產管理子公司等金融機構及其管理的各類產品新進入證券交易所交易的,參照適用本通知的要求。
證券公司為基金產品提供證券交易服務,應當具備證券經紀業務資格,同時遵守以下要求:
(一)證券公司應當與基金產品管理人簽訂書面服務協議,對賬戶管理、資金存管、交易執行、交易管理、傭金收取、清算交收、違約責任等作出約定。
(二)證券公司應當按照規定為基金產品開立資金賬戶,建立基金產品資金賬戶與存管銀行賬戶的對應關系,按照現有三方存管的規定存管用于證券交易的資金。
(三)證券公司應當加強信息系統建設,為基金公司開展交易提供必要的交易終端,本公司交易終端無法滿足基金產品正常交易需求的,可在確保合規與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接入基金公司的信息系統。
(四)證券公司應當對基金產品的交易委托進行資券足額驗證,依法管理基金產品的交易行為,監控異常交易行為,保障合法交易的順暢、便利。
(五)證券公司應當與基金產品管理人協商確定證券公司代理基金產品交易所收取交易傭金的具體標準與方式,交易傭金以外的其他費用應當單獨做出約定。
(六)證券公司應當嚴格執行信息隔離墻的相關規定,對基金產品相關敏感信息嚴格保護,采取系統隔離、專崗設置、權限控制、信息脫敏、訪問留痕保密承諾等方式,防止敏感信息的不當接觸、使用及傳遞。
(七)證券公司承擔結算職責的,應當將基金產品的交易結算數據轉發基金產品管理人,并可根據與基金產品管理人的約定將相關數據抄送基金產品托管人。證券公司不承擔結算職責的,可以根據與基金產品管理人的約定協助做好相關工作。
基金產品管理人可選擇一家或多家證券公司開展證券交易,并遵守以下要求:
(一)按照證券交易金額計算和支付交易傭金,交易傭金不得與證券公司銷售業績、保有規模等掛鉤。基金產品管理人可免于執行《關于完善證券投資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二條的分倉規定,但應當在定期報告中按規定公開披露傭金支付(包括費率、金額等)情況以及是否與證券公司存在關聯關系。
(二)妥善控制頭寸分布。管理人存放在證券公司資金賬戶內的資金可納入現金類資產進行流動性風險管理。
(三)原則上應當使用證券公司提供的交易終端進行證券交易業務,但經證券公司評估同意其使用自身投資管理系統接入交易的除外。在上述情況下,基金產品管理人不得將相關系統轉讓、出借給第三方使用或為第三方提供接入服務,不得借助證券公司提供的接入服務違規出借賬戶或者違法從事證券基金業務活動。
(四)對證券交易指令進行檢查,確保符合本公司風險管理要求后發出委托指令,主動避免可能的一場交易,積極配合證券公司的交易管理行為。
“由于券商曾挪用客戶保證金等歷史遺留原因,基金公司雖然租用券商的專用席位(交易單元),但是它是通過自己的系統直接連接交易所。券商只是一個通道,無法看到基金公司的交易情況。券商本應該是與中國結算進行資金和證券結算的結算方,但是多年來公募基金一直是托管行來做結算。”華東地區一家中型券商負責經紀業務的高管告訴券商中國記者。
不過,多年發展以后,原先對采用證券公司結算模式不利的外部環境已發生重大變化,由券商來做公募基金的結算一來會更專業,二來也是在前端加了一道風險防范門,券商需對產品的交易行為實時驗資驗券,還要承擔起對公募基金異常交易行為的監控職責。
2017年底,監管推出公募基金采用證券公司結算模式試點草案,提出推動托管資格和結算資格審批分離,逐步將托管行結算模式變更為證券公司結算模式的改革思路。最開始有六家券商和六家新設基金試點。
券商結算模式下,證券公司顯著增加公募基金、保險公司、券商資管以及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在內的機構客戶數量,綜合實力強的券商的傭金收入最為受益。
此前,中泰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迅雷接受券商中國記者專訪時表示,券商結算模式除了對經紀業務交易和傭金的影響外,對賣方研究的影響更為重大,估計2020年以后,公募基金的分倉格局和模式會因結算制度的改變而發生顯著變化。
通知中稱,基金產品管理人可選擇一家或多家證券公司開展證券交易,并遵守要求:按照證券交易金額計算和支付交易傭金,交易傭金不得與證券公司銷售業績、保有規模等掛鉤。基金產品管理人可免于執行《關于完善證券投資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二條的分倉規定,但應當在定期報告中按規定公開披露傭金支付(包括費率、金額等)情況以及是否與證券公司存在關聯關系。
券商中國記者找到的《關于完善證券投資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二條規定,一家基金管理公司通過一家證券公司的交易席位買賣證券的年交易傭金,不得超過其當年所有基金買賣證券交易傭金的30%。新成立的基金管理公司,自管理的首只基金成立后第二年起執行。
“也就是說,以前一家基金公司給同一家券商分倉傭金收入不得高于該基金公司當年所有證券交易傭金的30%。所以,此前一家基金公司會選擇至少4家以上的券商研究所服務并分傭。但以后就沒有這樣的限制,分倉的集中度或會顯著提升。”華東一家中型券商資管子公司負責人說。
實際上,此前在試點期間,一家新設券商研究所所長就告訴記者,由于新設基金試點在某大型券商結算,傭金全部在那家大券商,小券商雖然也對該基金貢獻研究服務,但收傭金時需要由大券商來轉分倉實現,過程就比較麻煩。
李迅雷稱,對于銷售能力較強的大券商而言,這種結算模式對其擴大分倉傭金比較有利。隨著今后老基金發產品也采取此種模式,很多缺乏實力的賣方研究機構可能會被淘汰出局。
此外,部分托管業務可能會因此轉移到能夠提供交易、結算、托管、研究等一條龍服務的證券公司。尤其是,對于券商來說,由于推動托管產品采用證券公司結算模式,將對證券公司交易系統性能、結算系統性能、交收責任承擔能力、客戶違約處置能力等提出更高要求,因此,相對中小券商,資金實力和交易結算運營能力強的大證券公司可以獲取更大市場份額;部分大證券公司的托管業務獲益最多。
招商證券非銀團隊此前曾發布觀點稱,當前每年數十億元的公募托管市場蛋糕將有望重新劃分,而此前商業銀行壟斷公募托管市場的格局或將改變。
不過,券商中國采訪了華東一家券商高管、一家大型券商產品業務負責人、一家中大型券商資管子公司負責人,他們都認為,目前以銷定托的格局難以被打破。
“托管的靈活性不大,選擇哪家銀行或券商托管,都是根據銷售能力來決定,基金不會為了圖方便而更換托管。從試點階段來看,券商結算模式對于托管業務的利好沒有非常顯著。”上海一家大型券商產品業務負責人告訴記者。
券商中國 封面及文中概念圖均來自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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