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網 2019-03-01 08:03:03
高頻交易速度到底有多快?在國內證券市場可達毫秒級別,在期貨市場達微秒級別,而海外市場已達到納秒級。除做市策略外,高頻交易中還有一些是短期趨勢投機和套利。不過,任何事物都有兩面性,高頻交易對速度和利益的極致追求,利益驅動難免滋生問題。此外,高頻交易還給市場帶來一些不穩定現象,比如閃崩。業內人士指出,正確發展高頻交易,核心是要解決監管問題,應該把關注點放在對交易目的性的監管和市場公平性的維護。
有人說,高頻交易是天使,能為市場提供大量流動性;也有人說它是魔鬼,帶來了市場的不穩定性;還有人說它是幽靈,和傳統交易完全不是一個世界。
高頻交易,在中國資本市場是一個神秘的舶來品,因具有交易和技術的顛覆性優勢,應用稍有不當便會陷入爭議的漩渦之中。金融市場擁抱技術進步的潮流不可逆轉,隨著中國市場高頻交易的發展,有越來越多亟需解決的監管問題正浮出水面,其中,利用高頻交易幌騙(Spoofing)和FPGA(可編程邏輯陣列)技術違規運用是突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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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來說,高頻交易有兩大特征:高換手和低延遲。高換手就是交易頻繁,低延遲是指對信息的響應和傳播速度極快、交易速度快。”李飛(化名)向證券時報記者表示。電子工程專業出身的他為了拿到海外工作簽證,畢業后轉行去了投行,從事計算機量化系統的策略開發和交易。
高頻交易速度到底有多快?在國內證券市場可達毫秒級別,在期貨市場達微秒級別,而海外市場已達到納秒級。
高頻交易的邏輯其實并不復雜,高頻交易員韓超(化名)稱:“高頻交易通??爝M快出,資金要求小,回報率高??傮w來說,高頻交易的獲利來源于大數定律: 即每筆交易的勝率只比50%多一點,但一天中進行大量交易, 最終每天的總體勝率和年化夏普比率就會非常高。”
國內的高頻交易發展起步于2010年前后,基于政策和市場規則等各方面原因,國內高頻交易主要集中在期貨衍生品市場。
除做市策略外,高頻交易中還有一些是短期趨勢投機和套利。不過,任何事物都有兩面性,2015年美國知名財經作家邁克爾·劉易斯出版的《快閃小子:一場華爾街起義》一書,讓很多人看到了高頻交易對速度和利益的極致追求,利益驅動難免滋生問題。此外,高頻交易還給市場帶來一些不穩定現象,比如閃崩。
對此,李飛認為,閃崩的出現是由于市場參與主體反應速度更快,它是集體行為的結果。“即使是一個高效市場也可能發生閃崩,但市場會有自我修正的能力,不能因此就否定技術進步。事實上,因為技術進步,市場自我修復的速度也更快。”
對于高頻交易,大多數從業者都諱莫如深。少數接受記者采訪的高頻交易員談到國內在這一領域存在的問題和亂象,其中就有利用高頻交易幌騙(Spoofing)問題。
幌騙是指在市場交易中虛假報價再撤單的行為,本質是操縱市場。有業內人士透露,幌騙近年來在國內期貨市場時有發生。
“高頻交易本身沒有問題,問題在于這種工具有時會被非法交易者利用。如何界定一個交易是否是好的行為?給市場帶來流動性,降低市場交易成本是好的。如果下單不以成交為目的,而只是為了讓市場看到,這就存在操縱市場的嫌疑,也就是大家通常所說的幌騙。”李飛稱。
幌騙行為會帶來很多負面影響,市場的高效性將被嚴重破壞。“去年上半年某黑色系品種疑似存在幌騙玩家,利用較大規模資金進行幌騙,通過誘騙程序化和普通交易者獲利。此后,很多機構投資者放棄該品種交易,該品種陷入長時間的低迷。”韓超說。
李飛也談到了這一情況,“因為做市商都被幌騙了,被迫離開市場,整個市場參與者也少了。在發現情況異常后,相關交易所曾組織做市商開會座談,所有做市商都說遇到了幌騙。”
不過,也有機構人士持不同看法,“有些策略就是靠破解其他程序化交易獲利,報撤單是很多高頻策略的常規操作,對這類行為的違規如何界定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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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應用
除了幌騙問題,還有一個問題表面上看雖然危害不大,但會影響市場公平性,這就是FPGA技術的違規運用。
FPGA是可以重新編程的芯片,使用者可以根據自己需求把邏輯關系用硬件編程方式寫入,這一技術在國內外是成型技術,應用領域很廣,包括高頻交易。但國內交易所與海外交易所的接入方式不同,如果不當使用FPGA在內的技術會影響市場的公平性。
據業內人士介紹,目前國內有兩種常見的基于FPGA的交易系統架構:第一種是用FPGA加速風控等運算,再軟件調用交易所API下單;第二種是基于FPGA網卡(例如Solarflare的產品)的硬件方案。
“中國任何交易系統都必須調用交易所API才能下單,國內交易所只提供軟件版本API(應用程序編程接口),按規定只能在CPU上跑。FPGA本質是硬件電路,不可能調用軟件API。部分公司通過上述第一種模式加速優化,這是合規的,但會大幅減弱速度優勢。利用破解API的FPGA網卡繞過CPU直接對網絡傳進來的數據進行處理并下單至交易所,這顯然是違規的,繞過交易所API也有通過軟件實現,同樣非常隱蔽。”有期貨公司技術人員稱。
“這就會帶來公平性的問題,有些人很隱蔽地用了,卻沒有人管。最好是以后交易所支持協議模式和海外接軌。”李飛表示。
“正確發展高頻交易,核心是要解決監管問題,應該把關注點放在對交易目的性的監管和市場公平性的維護。我們正和交易所探討嘗試做一些監管違規行為的軟件。”上海閃策信息科技公司技術總監劉可說。
以對幌騙行為的監管為例,有業內人士表示,國內期貨交易所其實知道幌騙行為的存在,但以往監管制度都是死條例,比如日內最大報撤單是多少手、最大持倉量是多少手,沒有對交易目的性有明文規定,交易所即使想要處罰都沒有條例。
目前,《刑法》、《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均有涉及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的法律法規條款,但對幌騙行為未有明確規定。而海外對幌騙有嚴格監管,美國涉及商品交易欺詐的每一條罪狀最高可判25年監禁及25萬美元罰金,涉及幌騙的每一條罪狀最高可判10年監禁及100萬美元罰金。
2015年10月,證監會曾發布《證券期貨市場程序化交易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明確列舉了禁止的程序化交易,包括證券自買自賣、期貨自成交、頻繁報撤且成交較低、影響收盤價、誤導他人交易、制造趨勢以影響價格及其他等七類。滬深交易所、上期所、鄭商所、大連商品交易所、中金所也曾相繼發布實施細則的公開征求意見稿。但征求意見之后,正式規定遲遲未能出臺。
去年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激發資本市場活力的新目標,配套政策頻出。今年2月,證監會就《證券公司交易信息系統外部接入管理暫行規定》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券商股票交易接口將重新放開。海外市場發展經驗表明,以做市商為代表的高頻交易者是市場流動性的重要供應者,國內多家交易所已相繼引入做市商制度。對此,業內人士表示,發展高頻交易是大勢所趨,但同時應當建立完善的監管體系。
值得注意的是,2月15日,證監會發布了《關于〈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七十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征求意見稿)》,其中明確禁止虛假申報、蠱惑、搶帽子、擠倉等四種操縱期貨交易價格的行為,并規定了具體構成要件。另據證券時報記者了解,鄭商所近期正在調研市場對于程序化高頻交易的監管政策意見,針對這一領域未來或有更明確的監管辦法頒布。
證券時報記者 沈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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