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03-26 22:25:59
本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核定調低社保繳費基數。各地由過去依據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改為以本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和私營單位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核定繳費基數上下限,使繳費基數降低。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可在本省平均工資60%~300%之間自愿選擇繳費基數。
每經記者 李彪 每經編輯 陳旭
3月26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落實降低社會保險費率部署,明確具體配套措施;確定今年優化營商環境重點工作,更大激發市場活力;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草案)》。
其中,為落實從5月1日起各地可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從原規定的20%降至16%等降低社保費率部署,會議決定,核定調低社保繳費基數,將階段性降低失業和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再延長一年。
會議要求,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在18至23個月的統籌地區,可將現行費率再下調20%,可支付月數在24個月以上的可下調50%。
在社保階段性降低費率相關政策到期后,到目前已經多次延期,顯示降低社保費率的力度不斷加大。會議還強調,各地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業實際繳費負擔的做法。
圖片來源:新華社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將下調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各地可降至16%。
3月15日,李克強總理在會見采訪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的中外記者時,進一步明確了時間表——4月1日就要減增值稅,5月1日就要降社保費率,全面推開。
按照政府工作報告的要求,為落實降低社保費率部署,本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核定調低社保繳費基數。各地由過去依據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改為以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城鎮非私營單位和私營單位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核定繳費基數上下限,使繳費基數降低。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可在本省平均工資60%~300%之間自愿選擇繳費基數。
值得注意的是,核定社保繳費基數上的變化到底會帶來多大影響呢?
以國家統計局公布的2017年數據為例,2017年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74318元,全國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45761元。
由于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僅為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的61.6%,部分地區這一比例可能會更低,比如:北京2017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131700元,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70738元,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僅為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的53.7%。
一位業內專家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水平和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的差異比較大,國務院要求由過去依據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改為以本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和私營單位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對于降低社保繳費基數將起到明顯作用,在個別地區可能表現得更加明顯。
本次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將階段性降低失業和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再延長一年,至2020年4月底。其中,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在18至23個月的統籌地區,可將現行費率再下調20%,可支付月數在24個月以上的可下調50%。
2018年4月20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有關規定,經國務院同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財政部聯合發布了《關于繼續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保持八類費率總體穩定的基礎上,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在18(含)至23個月的統籌地區,可以現行費率為基礎下調20%;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在24個月(含)以上的統籌地區,可以現行費率為基礎下調50%。降低費率的期限暫執行至2019年4月30日。
這也是繼失業保險、養老保險階段性降低費率延期后,社會保險中又一降低社保費率延期的利好。
對于國家不斷下調社保費率,在今年兩會期間的“部長通道”上,人社部部長張紀南表示,一方面,從現實來看,由于一些歷史原因,我們國家的社保名義費率是偏高的,有一定降費空間。另一方面,從長遠來看,降低費率以后,企業有了活力,可以不斷擴大再生產,擴大就業,而且門檻降低了,就業的人就會越來越多,參加社保的人也會越來越多,社保基金的“蛋糕”就會越做越大,形成良性循環,必然進一步增強社保制度的可持續性。
本次會議強調,各地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業實際繳費負擔的做法,不得自行對歷史欠費進行集中清繳,確保職工社保待遇不受影響、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封面圖片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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