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03-27 21:02:15
3月27日,深圳市互聯網金融協會發布《深圳市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良性退出指引》,適用于深圳市轄區內因主動申請退出、被引導退出或被金融管理部門責令退出網貸業務且業務數據真實、完整、有效的網貸機構。
每經記者 潘婷 每經編輯 廖丹
圖片來源:攝圖網
網貸機構備案現狀、如何良性退出等問題是投資人和現存千余家平臺共同關注的話題。
3月27日,深圳市互聯網金融協會發布《深圳市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良性退出指引》(下稱《指引》),適用于深圳市轄區內因主動申請退出、被引導退出或被金融管理部門責令退出網貸業務且業務數據真實、完整、有效的網貸機構。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深圳市網貸機構良性退出程序包括啟動報備及接受指導、清退組成立、退出通知送達及債權申報等流程。
業內人士指出,P2P網貸專項整治有兩大目標,即打擊不法和保護投資者利益(提高清償率),但二者之間往往存在一定矛盾,需仔細考量、審慎平衡。
指引顯示,深圳市網貸機構的良性退出程序分為一般程序和簡易程序。
據悉,一般程序適用于存量規模在五千萬元以上(不含)或逾期90天以上(不含)未償還本金占總待償本金在百分之十以上(不含)的網貸機構。其中,存量規模是指網貸機構尚未清償的所有借貸總余額。
一般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驟:(一)啟動報備及接受指導;(二)清退組成立;(三)退出通知及債權申報;(四)對退出程序、相關組織設立及授權等重大事項投票表決(第一次重大事項投票表決);(五)清產核資和退出方案制定;(六)對退出方案等重大事項投票表決(第二次重大事項投票表決);(七)資產清收、處置及清償;(八)退出程序終結及公告。
對于以下任一情形的網貸機構,經廣泛征求出借人意見,并取得區金融工作部門認可后,可以適用簡易程序:
1、存量規模在五千萬元以下(含)的小規模網貸機構;
2、網貸機構股東有意愿且有能力自行清償全體出借人未償還本金,向全體出借人做出連帶責任承諾并經公證機構進行公證的;
3、經清退組核算,逾期90天(不含)以上未償還本金占總待償本金在百分之十以下(含),且有能力獲得截止網貸機構退出通知書公告當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債權本金金額的出借人諒解同意的;
4、區金融工作部門認定的其它情形。
此外,存量規模在五千萬元以上,存量業務合規且項目90天以上逾期率低于8%,股東主動制定風險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的網貸機構,如清退組認為通過企業轉型、出借人和解等方式能夠良性退出的,《指引》鼓勵以簡易程序操作。
《指引》顯示,擬良性退出網貸機構應經網貸機構股東(大)會充分討論協商決議,并向區金融工作部門報備股東會關于良性退出網貸行業的決議、退出承諾書、網貸機構基本情況、存量業務清單、出借人及借款人清單、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等材料。
在退出通知送達及債權申報方面,網貸機構應采取合適的通知方式,做到及時全面送達相關出借人,保障出借人的知情權,如通過手機短信、微信群、QQ群、APP、客服電話或電子郵件等適當方式和渠道向全體出借人通知。
記者注意到,《指引》明確了網貸機構應于退出通知公告當日關閉平臺出借人開戶、充值、投標等功能,僅保留登錄、查詢、還款及提現等功能持續運行。如平臺存在補貼、獎勵、紅包或虛擬幣商城功能的,應停止一切發放、提取和商城功能。
在清產核資方面,清退組應對資產的真實性、資產總額、出借人真實性、當前逾期率、資產類型、期限結構分配、抵質押狀況、現有資產預計壞賬率以及資產資金期限錯配等情況摸清底數,編制撮合借貸業務和借款人清單,全面審計資產情況,確定標的資產的真實性,抵押物是否足值和資產質量過往表現;
此外,統計出借人名單及借款資金情況,并由參與清退組的專業機構出具清產核資或專項審計報告;同時對網貸機構注冊資本的實際繳納情況和使用情況進行核實(如是否存在抽逃出資情形),并出具《網貸機構注冊資本繳納情況核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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