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國 2019-04-05 18:26:57
面對孖展業務潛在的市場風險,香港證監會終于出手進行規范。
圖片來源:攝圖網
4月4日,香港證監局就《證券保證金融資活動指引》發表咨詢總結,設七項監控基準。主要三項規定包括:經紀行可采用的最高保證金貸款總額相對于資本的倍數最高不超過5倍;單一或關聯客戶的合計保證金貸款最多不得超過經紀行股東資金的40%;以及控制作為抵押品的個別或關聯證券的集中度管理等。
據了解,保證金貸款總額從2006年末210億元增長到了2017年末2060億元,增加了9倍之多。還有,保證金貸款短欠數額占經紀行股東資金的7%上升到19%,占保證金貸款總額的百分比則由11%上升到16%等。
此后,香港證監會認為在沒有設立保證金貸款上限、股票集中度風險限額等方面有所缺失,而且過去兩年恒生指數曾上漲近50%但后來又下調,市場風險在2018年集中浮現,因此需要對保證金融資進行規范。
保證金融資,相當于融資融券,香港又稱為“孖展”,是一種場內杠桿融資工具。相關監管制度自2000年實施以來,融資規模爆發出現于2006年年末至2017年年末,期間保證金貸款總額從210億元增長到了2060億元,增幅9倍。
香港證監局意識到,多家證券保證金融資經紀行的借貸手法似乎過于激進,而風險監控力度不足。
有關的宏觀分析揭示,首先是保證金貸款素質惡化,相當于壞賬率提高。
《財政資源規則》下的保證金貸款短欠數額占經紀行股東資金的百分比由7%上升至19%,而有關短欠數額占保證金貸款總額的百分比則由11%上升至16%。證券融資抵押品比率,即保證金客戶存放于證券保證金融資經紀行的證券抵押品的總市值相對于保證金貸款總額的比率,亦由五倍下跌至四倍。
其次,以單一抵押品作擔保的保證金貸款的比重增加近兩倍。在2017年底,主要保證金貸款5有30%是以單一抵押股票作擔保的,而在2006年底的有關比重為12%。
第三是作為抵押品的非指數股有所增加。在2017年底,主要保證金貸款的前三位抵押股票(主要抵押品)的89%是非指數股,而在2006年底的有關比例是73%。
第四方面看,被大量質押的股票在保證金貸款抵押品中的比重增加一倍。在2017年底,HPS占主要抵押品的50%,為2006年底的水平的兩倍多;
第五是非速動抵押品的數目增加一倍。在2017年底,在主要抵押品中,大約600只股票被匯報為非速動抵押品,為2006年底的水平的近兩倍。在2017年底,三分一的經紀行持有至少三只屬非速動抵押品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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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此,此前香港證監會在證券保證金融資檢視中也注意到以下監控缺失:
一、沒有設立或并無適當地遵從內部的保證金貸款總額上限、股票集中風險限額及客戶集中風險限額;
二、純粹或主要根據抵押品的價值來向客戶授予保證金貸款,而甚少考慮客戶的財務能力;
三、經紀行就抵押品所采用的扣減百分率較貸款銀行所采用的寬松,并對某些“特別”客戶存放的抵押品采用更低的扣減百分率;
四、對收取追繳保證金以及就追繳保證金通知和強行變現作出寬免的監控力度不足,并向沒有履行追繳保證金通知的客戶授予額外的保證金貸款;
五、沒有進行(或沒有定期進行)壓力測試,以評估在市場受壓的情況下,或經紀行有重大風險承擔的抵押品價格急挫或暫停買賣時,對該經紀行的財務影響。
香港證監會認為,在過去兩年來市場氣氛不斷改善,恒生指數曾上升近50%至2018年1月29日的33484點,達至歷史高位,但及后向下調整14%至2018年6月底的28955點。同時,多項潛在負面因素正在浮現,例如加息、港元與美元之間的利率差距擴大、地緣政治局勢緊張及貿易戰的威脅。
舉例來說,恒生指數在2018年2月曾經因美國股市急挫而單日大跌超過1600點,股市波幅加劇,對屬于抵押品主要組成部分的非指數股來說,更是如引。近期亦有一些股票的股價曾經因不同原因而在單日內大跌80%或以上,甚至停牌。
香港證監會由此認為,現在是適當時候與業界溝通證監會對審慎風險管理制度的期望及就證券保證金融資經紀行應達致的風險管理手法提供更多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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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指引》就七個主要風險監控范疇提供定性指引及(在適當情況下)定量基準,即:
保證金貸款總額的監控;
保證金客戶信貸限額的監控;
證券抵押品集中風險的監控;
保證金客戶集中風險的監控;
證券抵押品的扣減率;
追繳保證金通知、停止提供進一步貸款及強行變現以及壓力測試。
其中,最主要的幾條規定為:一是經紀行可采用的最高保證金貸款總額相對于資本的倍數最高不超過5倍;二是單一或關聯客戶的合計保證金貸款最多不得超過經紀行股東資金的40%;三是以及控制作為抵押品的個別或關聯證券的集中度管理等。
根據指引,一般來說證券保證金融資經紀行應該將借予保證金客戶的保證金貸款的合計金額,控制在其資本的[兩/三/四/五倍]之內(即保證金貸款總額相對于資本的倍數),也就是最高不得超過5倍。
還有嚴格實施其證券抵押品集中風險限額,尤其需注意兩種情形:就屬恒生指數或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成分股(指數股)的證券抵押品而言,假設性壓力情境下對經紀行帶來的速動資金盈余影響(按速動資金盈余的下跌百分比計算)超過[30%/40%/50%];及就其他情況而言,假設性壓力情境下對經紀行帶來的速動資金盈余影響(按速動資金盈余的下跌百分比計算)超過[20%/25%]。
對單一客戶的限額方面,《指引》規定若借予個別保證金客戶或一組關連保證金客戶的合計保證金貸款超出經紀行股東資金的[20%/30%/40%],有關保證金貸款便會被視為過大,即最高不得超過40%。
以及在任何情況下,再質押經紀行就證券抵押品所編配的扣減率,不應低于根據《財政資源規則》訂明適用于該抵押品的扣減率,如屬非速動抵押品的情況下則為80%。
來源:券商中國(ID:quanshangcn) 記者:楊慶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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