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05-31 21:01:56
每經記者|李可愚 每經編輯|陳旭
圖片來源:新華社
5月31日,中國政府網公布《科技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明確,根據科技事項公共性層次、科技成果受益范圍等屬性,科學合理劃分科技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中央財政側重支持全局性、基礎性、長遠性工作,以及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國民經濟主戰場組織實施的重大科技任務。同時,進一步發揮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的作用,充分調動地方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地方財政側重支持技術開發和轉化應用,構建各具特色的區域創新發展格局。
《方案》指出,自由探索類基礎研究要聚焦探索未知的科學問題,由中央財政承擔主要支出責任,充分發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支持源頭創新的重要作用,加強基礎研究和科學前沿探索。
對聚焦國家重大戰略產品和重大產業化目標、發揮舉國體制優勢、在設定時限內進行集成式協同攻關的事項,由中央財政承擔主要支出責任,通過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等予以支持。
與此同時,地方結合基礎研究區域布局自主設立的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由地方財政承擔支出責任,中央財政通過轉移支付統籌給予支持。地方根據本地區相關規劃等自主建設的科技創新基地,財政負擔資金由地方財政承擔主要支出責任,中央財政通過轉移支付統籌給予支持。
(封面圖片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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