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國 2019-06-01 10:15:09
科創板網下詢報價規則出爐。
5月31日,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了《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管理細則》(簡稱《管理細則》),共22條,對網下投資者參與科創板IPO網下詢價和申購業務作出規范,強化了科創板網下投資者的自律管理。
具體來看,關鍵內容包括了:
1、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財務公司、保險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符合一定條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專業機構投資者,在中國證券業協會注冊后,可以參與科創板首發股票網下詢價。
2、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冊為科創板首發股票網下投資者,必須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的產品總規模最近兩個季度均為10億元(含)以上,且近三年管理的產品中至少有一只存續期兩年(含)以上的產品;申請注冊的私募基金產品規模應為6000萬元(含)以上、已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完成備案,且委托第三方托管人獨立托管基金資產。
3、私募基金管理人參與科創板首發股票網下詢價和申購業務,還應當符合相關監管部門及自律組織的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已注銷登記或其產品已清盤的,推薦該投資者注冊的證券公司應及時向協會申請注銷其科創板網下投資者資格或科創板配售對象資格。
4、證券公司存在推薦不符合條件的機構或產品注冊為科創板網下投資者或配售對象、未及時跟蹤所推薦的投資者情況并主動報告等未認真履行推薦責任情形的,協會按照相關自律規則對證券公司采取自律措施。
5、網下投資者參與科創板首發股票網下詢價和申購業務的,應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和業務操作流程。
6、同一配售對象只能使用一個證券賬戶參與科創板首發股票網下詢價,其他關聯賬戶不得參與。已參與網下詢價的配售對象及其關聯賬戶不得參與網上申購。
7、網下投資者應當根據申購金額,預留充足的申購資金,確保獲配后按時足額繳付認購資金及經紀傭金。配售對象應當按照公告要求的時間、使用在協會注冊有效的銀行賬戶辦理認購資金及經紀傭金劃轉。在繳納新股認購資金時,應當全額繳納新股配售經紀傭金。
8、網下投資者及相關工作人員在參與科創板首發股票網下詢價時,不得存在11種行為。
9、網下投資者參與科創板首發股票網下報價后,不得存在5類行為。
10、網下投資者或配售對象參與科創板首發股票網下詢價和申購業務時違反規則將有相應處罰。
《管理細則》規定,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財務公司、保險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符合一定條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專業機構投資者,在中國證券業協會(簡稱協會)注冊后,可以參與科創板首發股票網下詢價。
其中,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冊為科創板首發股票網下投資者,應符合六方面條件:
一是已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完成登記;
二是具備一定的證券投資經驗。依法設立并持續經營時間達到兩年(含)以上,從事證券交易時間達到兩年(含)以上;
三是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最近12個月未受到相關監管部門的行政處罰、行政監管措施或相關自律組織的紀律處分;
四是具備必要的定價能力。具有相應的研究力量、有效的估值定價模型、科學的定價決策制度和完善的合規風控制度;
五是具備一定的資產管理實力。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的產品總規模最近兩個季度均為10億元(含)以上,且近三年管理的產品中至少有一只存續期兩年(含)以上的產品;申請注冊的私募基金產品規模應為6000萬元(含)以上、已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完成備案,且委托第三方托管人獨立托管基金資產。其中,私募基金產品規模是指基金產品資產凈值。
六是符合監管部門、協會要求的其他條件。
同時,私募基金管理人參與科創板首發股票網下詢價和申購業務,還應當符合相關監管部門及自律組織的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已注銷登記或其產品已清盤的,推薦該投資者注冊的證券公司應及時向協會申請注銷其科創板網下投資者資格或科創板配售對象資格。
《管理細則》明確,網下投資者在申請科創板配售對象注冊時,應當根據自身管理能力、人員配備數量、產品投資策略、產品風險承受能力等情況,合理確定參與科創板首發股票網下詢價的產品范圍及數量。
同時,證券公司推薦私募基金管理人等專業機構投資者注冊為科創板首發股票網下投資者的,應當制定明確的推薦標準,并對所推薦機構的投資經驗、信用記錄、定價能力、資產管理規模等情況進行審慎核查,對所推薦機構申請注冊的產品數量與其管理能力是否匹配進行審慎核查,確保所推薦的機構及其產品符合協會規定的基本條件及本公司規定的推薦條件。證券公司應定期對其推薦的科創板首發股票網下投資者開展適當性自查,發現推薦的科創板網下投資者或配售對象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及時向協會報告并申請注銷或暫停。
《管理細則》要求,網下投資者參與科創板首發股票網下詢價和申購業務的,應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和業務操作流程:
一是制定完善的內控制度,對業務各環節可能出現的風險進行識別,采取必要的內部控制措施,確保業務開展合法合規。
二是制定專項業務操作流程,明確操作程序、崗位職責與權限分工。主要操作環節應設置A、B角,重要操作環節設置復核機制。
三是加強相關工作人員管理。規范其工作人員參與科創板首發股票網下詢價相關行為,避免在業務過程中發生謀取或輸送不正當利益的行為;建立健全員工業務培訓機制,開展有針對性的業務培訓,持續提升執業水平。
四是應堅持科學、獨立、客觀、審慎的原則開展科創板首發股票的研究工作,認真研讀發行人招股說明書等信息,發揮專業的市場化定價能力,在充分、深入研究的基礎上合理確定價格。
五是應建立健全必要的投資決策機制,通過嚴格履行決策程序確定最終報價。
六是應制定申購資金劃付審批程序,根據申購計劃安排足額的備付資金,確保資金在規定時間內劃入結算銀行賬戶。
七是應針對科創板首發股票網下詢價和申購業務的開展情況進行合規審查,對公司是否與項目發行人或主承銷商存在相關規則規定的關聯關系、報價與申購行為是否違反本細則規定以及公司內部制度要求等進行審查。
八是應將相關業務制度匯編、工作底稿等存檔備查。
《管理細則》明確,網下投資者在參與科創板首發股票網下詢價時,應審慎選擇參與項目,認真研讀招股資料,深入分析發行人信息,發揮專業定價能力,在充分研究并嚴格履行定價決策程序的基礎上理性報價,不得存在不獨立、不客觀、不誠信、不廉潔的行為。網下投資者應對每次報價的定價依據、定價決策過程相關材料存檔備查。
同一配售對象只能使用一個證券賬戶參與科創板首發股票網下詢價,其他關聯賬戶不得參與。已參與網下詢價的配售對象及其關聯賬戶不得參與網上申購。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市值計算有關規則,市值合并計算的證券賬戶視為關聯賬戶。
同時,在科創板首發股票初步詢價環節,參與詢價的網下投資者可以為其管理的不同配售對象賬戶分別填報一個報價,每個報價應當包含配售對象信息、每股價格和該價格對應的擬申購股數。同一網下投資者全部報價中的不同擬申購價格不超過3個,且最高價格與最低價格的差額不得超過最低價格的20%。網下投資者在科創板首發股票初步詢價環節為配售對象填報擬申購數量時,應當根據實際申購意愿、資金實力、風險承受能力等情況合理確定申購數量,擬申購數量不得超過網下初始發行總量,也不得超過主承銷商確定的單個配售對象申購數量上限,擬申購金額不得超過該配售對象的總資產或資金規模,并確保其申購數量和未來持股情況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監管部門的規定。
按照規定,網下投資者及相關工作人員在參與科創板首發股票網下詢價時,不得存在下列13種行為,包括:
一是使用他人賬戶報價;
二是同一配售對象使用多個賬戶報價;
三是投資者之間協商報價;
四是與發行人或承銷商串通報價;
五是委托他人報價;
六是利用內幕信息、未公開信息報價;
七是無真實申購意圖進行人情報價;
八是故意壓低或抬高價格;
九是沒有嚴格履行報價評估和決策程序、未能審慎報價;
十是無定價依據、未在充分研究的基礎上理性報價;
十一是未合理確定擬申購數量,擬申購金額超過配售對象總資產或資金規模;
十二是接受發行人、主承銷商以及其他利益相關方提供的財務資助、補償、回扣等;
十三是其他不獨立、不客觀、不誠信、不廉潔的情形。
并且,網下投資者參與科創板首發股票網下報價后,不得存在下列五種行為:
一是提供有效報價但未參與申購或未足額申購;
二是獲配后未按時足額繳付認購資金及經紀傭金;
三是網上網下同時申購;
四是獲配后未恪守限售期等相關承諾;
五是其他影響發行秩序的情形。
主承銷商若發現網下投資者出現違反本規則的,應及時向協會報告。主承銷商存在瞞報、欺報或應報未報等情形的,協會將根據有關規定對其采取自律措施。
一是網下投資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對象一個自然年度內出現以上看點四中規定情形一次的,協會將出現上述違規情形的配售對象列入首發股票配售對象限制名單(以下簡稱限制名單)六個月;出現看點四規定情形兩次(含)以上的,協會將出現上述違規情形的配售對象列入限制名單十二個月??苿摪迮c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的違規次數合并計算。被列入限制名單期間,配售對象不得參與科創板及主板、中小板、創業板首發股票網下詢價。
二是網下投資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出現看點四規定情形、情節嚴重的,協會將該網下投資者列入首發股票網下投資者黑名單十二個月。被列入黑名單期間,該網下投資者所管理的配售對象均不得參與科創板及主板、中小板、創業板首發股票網下詢價。
網下投資者違反看點四其他條款規定的,協會可視情節輕重,給予警示、責令整改、暫停新增配售對象注冊、暫停網下投資者資格等自律措施。網下投資者在參與科創板首發股票網下詢價和申購業務時涉嫌違反法律法規、監管規定的,協會將移交監管部門等有權機關處理。
券商中國 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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