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06-06 22:16:16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監管函顯示,科陸電子存在三類違規事實。
每經記者 吳凡 每經編輯 徐斐
6月6日,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向科陸電子(002121,SZ)下發了監管函。《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監管函顯示,科陸電子存在三類違規事實。
其一為會計差錯更正。據披露,今年2月28日,在科陸電子披露的《關于公司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中,公司稱由于擔保糾紛事項,應調整2017年度財務報告中預計負債及營業外支出,涉及金額708萬元,同時對2017年末公司收購百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年金海)形成的商譽計提商譽減值準備5958.62萬元,對2017年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調減6666.63萬元。
今年4月2日,公司又對上述公告內容再度進行了更正,對2017年末收購百年金海形成的商譽,計提商譽減值準備金額由原先的5958.62萬元改為6666.63萬元;對2017年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調減額維持6666.63萬元不變。
其二是公司存在違規擔保事項。科陸電子于今年4月2日披露稱,百年金海為第三方提供擔保,擔保金額為1.73億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4.94%。彼時科陸電子在公告中稱,百年金海原實控人陳長寶私自利用百年金海對其個人債務進行擔保,相關擔保作出時均未告知公司及公司委派人員,相關擔保文件的簽署和蓋章程序未履行百年金海內部審批流程,更未經公司同意。
深交所查明,上述對外擔保未履行審議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
其三則涉及信息披露違規事項。今年4月23日,科陸電子披露《關于轉讓地上鐵租車(深圳)有限公司部分股權暨關聯交易的公告》,稱2018年4月公司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擬以5100萬元的價格將持有的地上鐵租車6%股權轉讓給深圳市前海茶溪智庫三號投資企業(有限合伙)。此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但科陸電子未按規定及時對上述事項履行審議程序,直至2019年4月20日才對上述事項進行了審議并披露。
就科陸電子存在的違規事項,深交所認為,公司的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此外,因未能恪盡職守、履行誠信勤勉義務,深交所還“點名”了科陸電子董事長、總裁饒陸華,副總裁、財務總監聶志勇,董事、董事會秘書黃幼平。深交所指出,饒陸華三人對公司相關違規行為負有重要責任。
深交所要求公司董事會及相關當事人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提出整改措施并在6月12日前予以披露,杜絕上述問題再次發生。
(封面圖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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