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06-20 14:46:56
每經編輯 王鑫
6月20日,西安房管局發布購房新政,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從市外遷入戶籍的居民家庭(退伍轉業、家屬隨軍落戶的除外)在本市住房限購區域范圍內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應落戶滿1年,或在本市連續繳納12個月的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住房限購區域范圍內無住房且能夠提供5年以上(含5年)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方可購買1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