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06-25 15:43:33
每經記者 李彪 每經編輯 姚祥云
圖片來源:攝圖網
6月25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召開,《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草案)》(以下簡稱“草案”)提請審議。
我國社區矯正從2003年開始試點,2009年在全國全面試行。16年來,全國累計接收社區矯正對象431萬人,累計解除矯正361萬人,目前在冊社區矯正對象70萬人。
草案指出,本法所稱社區矯正對象,是指被判處管制、宣告緩刑、假釋或者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
同時,草案中明確,社區矯正機構是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社區矯正的執行機關,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需要設置。社區矯正機構的設置和撤銷,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提出意見,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審批。
草案中對社區矯正實施程序提出了明確的規范,被人民法院判處管制、宣告緩刑、裁定假釋的社區矯正對象,應當自判決、裁定生效之日起10日內到執行地社區矯正機構報到。
被人民法院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社區矯正對象,由看守所或者執行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公安機關自收到決定之日起10日內將社區矯正對象移動社區矯正機構。
被監獄管理機關、公安機關批準暫予監外執行的社區矯正對象,由監獄或者看守所自收到批準決定之日起10日內將社區矯正對象移送社區矯正機構。
多年來,社區矯正發揮著積極、重要的作用,社區矯正的人均執行成本只有監獄的1/10,社區矯正期間社區矯正對象的再犯罪率只有0.2%。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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