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07-29 00:30:30
日前,北京證監局發布通知稱,北京首證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因存在承諾收益,以及虛假、不實、誤導性宣傳的違規行為,決定給予責令公司改正、暫停新增客戶1年的處罰。
每經記者 劉海軍 每經編輯 吳永久
“這個票100%成功”“咱們這是100%的準確率”“一個月至少20%收益”“大概做一個半月收益50%” 。
相信很多股民經常能接到這樣的電話。經常打出這樣電話的,有的是騙子,而也有的是投資咨詢公司。
日前,北京證監局發布通知稱,北京首證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因存在承諾收益,以及虛假、不實、誤導性宣傳的違規行為,決定給予責令公司改正、暫停新增客戶1年的處罰。
日前,北京監管局下發了對北京首證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
證監局表示, 經查,公司存在以下違規情形:
一、承諾收益。該公司部分業務人員通過微信向客戶發送了“這個票100%成功”“咱們這是100%的準確率”“一個月至少20%收益”“下跌絕不可能發生”“一個周期下來肯定能把虧損賺回來”“保收益的100%準確率”“只要你按照老師指令操作,一只股就能把費用賺回來”“大概做一個半月收益50%”“兩個月整體收益40%以上”等信息。
二、虛假、不實、誤導性宣傳。公司部分業務人員通過微信向客戶發送了“這個是我們公司在證監會備案的對公賬戶”“我們的價格是經過證監會統一批準的,你不要猶豫”“老師推薦的每一只股票都在證監會有備案,隨時可查”等信息。
證監局認為,首證投顧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第四條、第二十四條的規定。按照《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現責令該公司改正,暫停新增客戶1年。該公司應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立即開展全面整改,嚴格落實《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等規定,切實提高公司合規管理水平,在暫停期內按月向證監局報送整改進度情況。
《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第四條規定: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及其人員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勤勉、審慎地為客戶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
第二十四條規定: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應當規范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推廣和客戶招攬行為,禁止對服務能力和過往業績進行虛假、不實、誤導性的營銷宣傳,禁止以任何方式承諾或者保證投資收益。
《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第三十三條規定: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及其人員從事證券投資顧問業務,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規定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采取責令改正、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責令增加內部合規檢查次數并提交合規檢查報告、責令清理違規業務、責令暫停新增客戶、責令處分有關人員等監管措施;情節嚴重的,中國證監會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有關規定作出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首證投顧于1997年成立,是國內首批獲得證券投顧牌照的證券投資咨詢公司,股東是亞太絲路資本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首證投顧共有西安分公司、西安高新分公司、武漢分公司等6家分支機構,其中,除了武漢分公司、河南分公司存續外,其他分公司已全部為注銷狀態。
近幾年來,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取得較快發展,注冊資本、從業人員、業務規模和業務收入都有較大幅度增長。但咨詢機構在取得較快發展的同時也存在一些問題,一些公司合規管理、內控措施跟不上,導致違法違規問題時有發生,投訴問題增多。
針對部分證券投資咨詢機構發生的不當營銷和違規經營問題,近兩年,證監會加大了執法檢查力度。其中,在2018年,證監會對58家咨詢機構或其分支機構采取行政監管措施,其中對35家采取責令暫停新增客戶的行政監管措施。
進入2019年,監管層對投資咨詢公司的監管力度更是不斷提升。記者不完全統計發現,今年以來, 各地證監局開出了超過10張針對咨詢公司的行政監管函和各種處罰。
典型的案例如,在今年1月,北京證監局對北京中資北方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出具了警示函,對北京中方信富投資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要求責令改正;在2月,大連證監局對大連華訊投資出具了警示函;在3月,北京證監局對北京中和應泰財務顧問有限公司責令暫停新增客戶;在4月,北京證監局對北京中富金石咨詢有限公司責令暫停新增客戶。
5月14日,北京證監局發文稱,上海證券通北京分公司在開展業務時存在承諾60%以上收益的違規行為,而且在接受監管部門現場檢查時刪除過往聊天記錄企圖“瞞天過海”,被罰80萬元。而大連華訊北京分公司則在暫停新增客戶的整改期內違規新增客戶,卻對監管部門做出虛假陳述,被罰25萬元。
而在6月,北京中資北方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更是拒不配合現場取證和調查而遭到處罰。陜西證監局指出,今年以來,在調查涉及該公司的多起舉報事項時,其以全員在北京公司總部內部培訓為由,拒不配合現場取證和調查,嚴重阻礙證監局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對此,陜西證監局對其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要求在6月28日前完成整改并向提交書面整改報告。在證監局驗收前,不得新增咨詢相關業務。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