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08-02 14:50:00
2019年8月2日,四川省德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四川省廣安市委原副書記嚴春風受賄案,對被告人嚴春風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對嚴春風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去年5月,“嚴書記女兒事件”曾引發輿情。
每經編輯 郭鑫
圖片來源:德陽中院
2019年8月2日,四川省德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四川省廣安市委原副書記嚴春風受賄案,對被告人嚴春風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對嚴春風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嚴春風當庭表示認罪服判,不上訴。
經審理查明:2001年至2018年,被告人嚴春風利用擔任四川省宜賓市城市規劃局局長、中共宜賓市翠屏區委副書記、區長、成都市規劃管理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廣安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中共廣安市委副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攬、項目糾紛解決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72.9萬余元。
圖片來源:央視新聞
德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嚴春風的行為構成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具有索賄情節,從重處罰。鑒于嚴春風因其利用職務之便為親友謀取私利等涉嫌嚴重職務違法被調查時,主動如實供述辦案機關未掌握的受賄犯罪事實,構成自首;積極退繳全部贓款贓物,在庭審中認罪認罰,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自2018年5月“嚴書記”接受組織調查,此后歷經黨紀處理、司法程序,直至近日開庭受審,歷時11個月。
去年5月,“嚴書記女兒事件”曾引發輿情。當月上旬,網上出現有關“嚴書記夫人”要求幼兒園老師道歉的消息,并聲稱幼兒園已經開除涉事的陳老師,之后涉事幼兒園、學校先后回應。
5月12日,網上出現所謂的“嚴書記”寫給四川省委組織部的情況說明,該情況說明稱他已經與涉事幼童的母親離婚,也就是說上述的所謂“嚴書記夫人”其實是他的前妻。
5月14日,四川省紀委監委通報:已關注到網友反映“嚴春風輿情”相關情況,已及時介入調查核實。
2018年11月13日,四川省紀委通報:嚴春風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雙開通報稱:經查,嚴春風違反政治紀律,擅自授意他人將向組織報告的內容傳給無關人員,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與涉案人員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婚姻狀況、房產、持有股票等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影響,為親友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規向多名管理服務對象借款;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當月19日,最高檢發布消息:嚴春風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四川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德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此前,德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嚴春風決定逮捕。
2018年12月27日,最高檢發布消息:四川檢察機關依法對四川省廣安市委原副書記嚴春風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消息稱,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嚴春風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
今年1月27日,四川電視臺微信公號“四川觀察”發布了廣安市委原副書記嚴春風落馬后的視頻。這段嚴春風在被雙開現場的視頻中,他穿著一件長袖上衣,面對鏡頭抬起眼鏡抹去滿臉的淚水,在工作人員的監督下,在一份對其開具的材料上簽名。
2019年4月11日,備受關注的廣安市委原副書記嚴春風受賄案在四川省德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此前公布的起訴書顯示,2001年至2018年,他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72.9萬余元。期間共有11人向他行賄,其中4人系他主動索要。
根據起訴書,嚴春風落馬的前三個月,他還在受賄。2018年2月8日,時任廣安市委副書記的被告人嚴春風應邀參加廣安某醫院有限責任公司年終總結會,聽取該院申報“二級甲等”綜合醫院和修建新院區的匯報并表示支持。當晚,嚴春風在成都市錦江區某小區附近收受該醫院股東、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欒某某現金5萬元。
2018年5月17日,四川省監察委員會調查人員電話通知嚴春風到省紀委監委機關后,嚴春風主動交代了組織未掌握的涉嫌受賄的問題,如實交代了組織已掌握的其他涉嫌嚴重職務違法問題。
在審查起訴期間,被告人嚴春風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其家屬代為退繳違法款400萬元,檢察機關依法扣押嚴春風股票變現后的97萬余元。
嚴春風簡歷:
嚴春風,男,漢族,1968年4月生,江西瑞昌人,博士研究生學歷。1991年4月參加工作,1988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1年4月至1995年2月,在昆明工學院工作;
1995年2月至1999年1月,在重慶建筑大學攻讀博士學位(其間:1997年11月起,任重慶市建筑科學研究院院長助理);
1999年1月至1999年8月,任重慶市建筑科學研究院院長助理;
1999年8月至2001年8月,任宜賓市建委黨委委員、副主任;
2001年8月至2005年3月,任宜賓市城市規劃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5年3月至2006年8月,任宜賓市翠屏區委副書記、區長;
2006年8月至2009年2月,任成都市規劃管理局總工程師;
2009年2月至2010年5月,任成都市規劃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2010年5月至2011年12月,任阿壩州副州長;
2011年12月至2014年11月,任阿壩州委常委、統戰部長;
2014年11月至2015年7月,任住房與城鄉建設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2015年7月至2015年8月,任廣安市委常委;
2015年8月至2016年11月,任廣安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2016年11月,任廣安市委副書記。
封面圖片來源:德陽中院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