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08-16 19:56:41
今日,證監會正式就《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側袋機制指引》對外公開征求意見,業內人士怎么解讀?來看十問十答。
每經記者 黃小聰 每經編輯 肖芮冬
圖片來源:攝圖網
今年3月份時,市場上有消息稱監管層正在針對公募基金側袋機制小范圍征求意見。時隔多月,如今證監會正式就《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側袋機制指引》(以下簡稱《指引》)對外公開征求意見。
證監會表示,公募基金引入側袋機制,一是對《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中“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動性風險管理的輔助措施”進行細化,進一步豐富基金管理人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促進公募基金行業平穩健康發展;二是有利于防范先贖占優等行為,最大程度保障投資者合法權利;三是為公募基金探索產品創新,更好服務實體經濟、更好滿足公眾投資需求提供制度保障。
針對此次《指引》的發布,《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結合《指引》的相關內容以及業內人士的解讀,就熱點問題問答如下:
1、什么是側袋機制?
答:從《指引》來看,側袋機制,指的是將基金投資組合中的特定資產從原有賬戶分離至一個專門賬戶進行獨立管理的機制。原有賬戶為主袋賬戶,獨立賬戶為側袋賬戶。
這里的特定資產包括:(一)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采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二)按攤余成本計量且計提資產減值準備仍導致資產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三)其他資產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
業內人士表示,“其實就是把搞不清值多少錢的東西先放一邊,歸屬于當時的持有人,之后基金的申購贖回和這個側袋資產無關。等側袋資產能變現了,再分配給當時的持有人。”
2、什么情況下啟動?哪些基金不適用?
答:當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并咨詢會計師事務所的專業意見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除貨幣市場基金與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以外的開放式基金啟用側袋機制。
值得一提的是,當特定資產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凈值50%以上的,基金管理人應按照《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第二十四條的有關要求,采取暫停基金估值等相關措施,不可啟用側袋機制。
3、側袋賬戶份額如何確認?
答:啟用側袋機制當日,基金管理人應以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原有賬戶份額為基礎,確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相應側袋賬戶份額。主袋賬戶沿用原基金代碼,側袋賬戶使用獨立的基金代碼。
4、側袋賬戶的運作安排?
答: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側袋賬戶應當停止辦理申購贖回申請。特定資產恢復流動性后,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基金資產利益最大化原則將特定資產予以處置變現,并及時向側袋賬戶份額持有人支付款項。
5、主袋賬戶運作如何安排?
答:基金管理人應當依法保障主袋賬戶份額持有人享有基金合同約定的贖回權利,并根據主袋賬戶運作情況合理確定申購政策。基金的各項投資運作指標以主袋賬戶資產為基準,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側袋機制啟用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對主袋賬戶的組合投資比例進行調整。
6、側袋賬戶的費用以及估值核算?
答:費用方面,對側袋賬戶的管理費進行合理減免,不得計提或收取業績報酬;側袋賬戶的費用合計占比不得超過主袋賬戶的費用合計占比。
基金核算方面,基金管理人應對側袋賬戶進行獨立核算,審慎確定特定資產的參考估值,分別披露主袋賬戶和側袋賬戶的份額凈值,并在顯著位置注明側袋賬戶的份額凈值不作為特定資產最終變現價格的承諾。
7、側袋機制如何信披?
答:啟用側袋機制的臨時公告應當包括啟用原因及程序、特定資產流動性和估值情況、對投資者申購贖回的影響、風險提示等關鍵信息。
清算特定資產的臨時公告應當包括特定資產變現價格和時間,向側袋賬戶份額持有人支付的款項、相關費用發生情況等關鍵信息。
8、采用側袋機制的好處?
基金經理:本質上是對基金投資者的公平對待,流動性不好的資產放到側袋里,能防止客戶大額進出,以前很少用得到,主要是用在定增上。
光大證券:側袋賬戶能解決流動性和公平性問題,如果組合中某一項或幾項資產喪失了流動性,則可能讓基金經理難以應對持有人的贖回,在側袋機制下,側袋中的資產并不急于變現,這為投資組合的流動性提供了緩沖。另外,側袋結算機制保護了所有投資者的利益,避免讓最后一部分贖回的投資者全部承擔低流動性資產的損失,并且將新增投資者與不確定性高的側袋賬戶隔離開來,同時避免了不合理估值對于投資者公平性的影響。
9、側袋機制在其他市場呈現出來的風險與案例?
光大證券:側袋賬戶可能帶來新的潛在風險,例如挪用側袋賬戶資金、利用側袋賬戶機制阻止持有人贖回、惡意收取更高的管理費用等。
案例一:2011年3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在披露的欺詐報告中指出,Baystar Capital Management的Lawrence Goldfarb非法挪用側袋賬戶的資金超過1200萬美元,并將側袋賬戶中的部分收益用作個人事務和其他費用。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側袋賬戶的特殊性導致投資者對上述欺詐行為并不知情。
案例二:2010年10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指控Palisades Master Fund的Paul T.Mannion,Jr.和Andrew S.Reckles通過將World Health Alternatives,Inc.的投資置入側袋賬戶以此來逃避損失和投資者的贖回,并且他們故意高估側袋賬戶中資產的價值,從而向投資者收取更高的管理費用。
不過每經記者注意到,在《指引》中,證監會對費用等方面已經作出相應的規定,可見對于這些風險的防范,監管層也提前做了安排。
10.國內市場上的案例?
光大證券研報:成立于2009年的興業全球趨勢1號特定多客戶資產管理計劃,持有紫鑫藥業定增股份,在2011年即將打開贖回時,紫鑫藥業尚在繼續停牌中,因此興全基金決定采用側袋賬戶機制。2012年1月,紫鑫藥業定增股份解除限售之后,該資管計劃將所持股份賣出并對側袋資產進行了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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