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11-15 19:03:08
截至目前,除白向群外,省部級干部中被以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等罪判刑的便有證監會原副主席姚剛、國家安全部原副部長馬建、安徽省原副省長陳樹隆、安徽省原副省長周春雨、貴州省原副省長王曉光等多人。
每經記者 陳晨 每經編輯 何劍嶺
圖片來源:攝圖網
今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了省部級“股神”白向群警示案例。《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近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原副主席白向群案公開宣判,白向群與他人股票投資累計八千多萬元,幾番操作下來便獲利五千多萬元,妥妥的“股神”級水平。白向群和那些人是怎么做到的?答案竟是內幕交易和泄露內幕信息。
在黨的十八大以來查處的典型案例中,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等行為并不鮮見。截至目前,除白向群外,省部級干部中被以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等罪判刑的便有證監會原副主席姚剛、國家安全部原副部長馬建、安徽省原副省長陳樹隆、安徽省原副省長周春雨、貴州省原副省長王曉光等多人。
隨著法槌敲落,又一位省部級“股神”現了形。今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了白向群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的警示案例。
圖片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案例顯示,近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原副主席白向群案公開宣判。經審理查明:2010年10月初、2011年8月及2015年2月,白向群從相關股票內幕信息知情人員處非法獲取內幕信息,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白向群籌措資金并指使他人用多個親友賬戶買入上述股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買入該股票,累計成交金額共計人民幣4256萬余元,非法獲利共計人民幣1717萬余元;泄露上述內幕信息給他人,導致他人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買入上述股票,累計成交金額共計人民幣4308萬余元,非法獲利共計人民幣4052萬余元。
簡單算算,股票投資累計八千多萬,幾番操作下來便獲利五千多萬,妥妥的“股神”級水平。白向群和那些人是怎么做到的?答案是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
什么是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刑法第一百八十條對其作出了規定。該罪的主體為內幕人員,即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人員,包括自然人和單位。主觀方面只能依故意構成,過失不構成本罪。在客觀上,該罪包括以下幾種行為:一是內幕人員利用內幕信息買賣證券、期貨或者根據內幕信息建議他人買賣證券、期貨;二是內幕人員向他人泄露內幕信息,使他人利用該信息進行內幕交易;三是非內幕人員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或者其他途徑獲得內幕信息,并根據該信息買賣證券、期貨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證券、期貨;四是其他內幕交易行為。白向群所涉及的主要就是前兩種行為。
記者注意到,實際上,除了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外,白向群的其他行為還構成受賄罪,貪污罪。
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1999年至2018年,白向群利用擔任共青團內蒙古自治區委書記,中共烏海市委副書記、烏海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烏海市委書記,中共錫林郭勒盟委書記,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配置煤炭資源、開發地產項目、承攬建設工程、職務調整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他人索取、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8515萬余元,其中索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065萬余元。
2008年至2012年,白向群利用擔任中共烏海市委書記、錫林郭勒盟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先后5次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12萬余元。
最終,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白向群的行為構成受賄罪,貪污罪,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決定對白向群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二百五十萬元;對白向群受賄所得財物和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違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貪污所得財物依法返還被害單位。白向群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值得注意的是,在量刑方面,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分為兩檔: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可見,該罪既有自由刑又有財產刑,一旦觸犯紅線,金錢和自由將會雙雙失去。
“需要強調的是,有無違法獲利并非內幕交易行為的法定構成要件,也就是說只要進行了內幕交易的行為即可”,北京一位律師人士向記者表示:“內幕交易的行為嚴重侵害了公平的交易秩序,沒有獲利甚至虧損的內幕交易行為同樣具有社會危害性和行為的當罰性。”
近年來,隨著我國資本市場快速發展,證券期貨交易活動日趨活躍,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等違法犯罪活動呈易發多發態勢。當中既有上市公司高管等內部人員和證券從業人員,也涉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甚至級別較高的政府官員。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顯示, 在黨的十八大以來查處的典型案例中,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等行為并不鮮見。截至目前,除白向群外,省部級干部中被以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等罪判刑的便有證監會原副主席姚剛、國家安全部原副部長馬建、安徽省原副省長陳樹隆、安徽省原副省長周春雨、貴州省原副省長王曉光等多人。
比如今年4月23日上午,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貴州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王曉光受賄、貪污、內幕交易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億七千三百五十萬元。
記者了解到,2009年8月至2016年2月,被告人王曉光利用其職務便利、工作關系知悉或從他人處非法獲取的內幕信息,直接或指使其親屬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買入相關股票,累計成交金額共計人民幣4.9470681834億元,盈利共計人民幣1.626925129億元。
“當官發財兩條道,當官就不要發財,發財就不要當官。”在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宣布對白向群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處分決定現場,白向群如是坦言。
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本質上是一種極不公平的交易行為,既侵害了證券、期貨市場的正常管理秩序,也損害了證券、期貨投資人的合法利益。如果黨員干部參與其中,其影響將更為惡劣。類似白向群這樣的“股神”干部,一個都不要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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