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 2019-11-22 18:12:09
圖片來源:攝圖網
為打擊操縱期貨交易價格的行為,維護期貨市場秩序,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的授權,證監會制定并發布了《關于<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七十條第五項“其他操縱期貨交易價格行為”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19年11月22日起施行。
按照部門規章制定程序要求,證監會在官網和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就《規定》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過程中,各方整體上對《規定》持支持和歡迎態度,部分市場參與者提出了意見和建議,證監會認真梳理研究,采納了合理可行的意見和建議。
《規定》共8條。第一條為制定依據,第二至五條明確禁止虛假申報、蠱惑、搶帽子、擠倉等四種操縱期貨交易價格的行為,第六條為兜底條款,第七條為責任條款,第八條為施行日期條款。
下一步,證監會將依法打擊操縱期貨交易價格的行為,確保期貨市場有序發展,持續增強期貨市場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第160號令】《關于<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七十條第五項“其他操縱期貨交易價格行為”的規定》全文可點擊“閱讀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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