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12-20 18:35:51
每經記者 沈溦 每經編輯 宋思艱
12月20日晚間,ST圍海(002586,SZ)公告,公司董事會于當日陸續收到仲成榮先生、陳暉先生、陳祖良先生、張晨旺先生、黃先梅女士、費新生先生和陳其先生等全體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馬志偉先生的辭職報告,公司監事會同日陸續收到黃昭雄先生、賈興芳女士和朱琳女士的辭職報告。
記者注意到,在公告中,上述人員辭職的理由為“公司將于2019年12月24日召開股東大會審議罷免現任董事、監事的相關議案”。
此外,公告顯示,由于其他董事及監事辭職將導致公司董事會、監事會低于法定最低人數,除仲成榮先生和陳祖良先生以外的上述董、監事已承諾,在改選出的董事、監事就任前,仍將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相應職務,相關辭職申請將自公司2019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選舉結束時生效。
由于對公司引入戰略投資者以及處置違規擔保等事宜的安排存在異議,11月以來,ST圍海控股股東與公司董事會出現諸多矛盾,12月13日,因對上市公司資金安排的意見不一致,控股股東方“搶奪”上市公司印章,公司方面甚至就此事報警。
對于提前辭職一事,相關ST圍海高管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從今天(12月20日)到24日臨時股東大會召開,還有三天,其中還有兩天是雙休日,相關董監事已承諾依法繼續履職,不存在權力真空問題。“更多的是(對近期的事件)表明一個態度,不管誰操盤,希望上市公司能盡快穩定,盡快拿出切實行動和業績,給資本市場一個交待。”
與此同時,記者注意到,深交所今晚也火速對上述事件發出關注函。深交所提出了三項要求,包括要求公司補充說明全體董事、監事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兩個交易日內辭職的原因等。同時深交所還要求:公司擬辭職董、監事在辭職報告尚未生效前繼續履行職責,保證上市公司日常經營業務的穩定及信披的真實、準確、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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