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高法微信公號 2019-12-24 12:17:21
據山東高法微信公號消息,12月24日上午,山東省威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中化集團原副總經理杜克平受賄案。對被告人杜克平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三十萬元;查封、扣押贓款贓物及孳息依法沒收,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法院審理查明:1999 年至2010年,被告人杜克平利用擔任中化集團公司化肥中心主任、中化化肥公司總經理、中化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等的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在經營化肥業務、獲取港口代理權、等方面提供幫助,索取或非法收受相關單位負責人給予的現金、股票收益及房產等,共計折合人民幣1265.9014萬元。
威海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杜克平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杜克平具有索賄情節,依法應從重處罰;鑒于其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待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受賄贓款贓物大部分已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從輕處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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