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永久免费/亚洲大片在线观看/91综合网/国产精品长腿丝袜第一页

每日經濟新聞
要聞

每經網首頁 > 要聞 > 正文

四部門:中小學、幼兒園食堂不再引入社會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經營,非寄宿制學校不得在校內設置食品小賣部

每日經濟新聞 2019-12-30 12:04:49

每經編輯 馬原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教育部、國家衛健委、公安部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于落實主體責任強化校園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要求具備條件的中小學、幼兒園食堂原則上采用自營方式供餐,不再引入社會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經營食堂,不再簽訂新的承包或者委托經營合同

圖片來源:攝圖網

學校要加強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對造成食物中毒事故、存在食品安全問題且拒不整改或連續整改不到位的承包方或者受委托經營方,學校應及時終止承包或委托經營行為。

非寄宿制中小學、幼兒園原則上不得在校內設置食品小賣部、超市,已經設置的,要逐步退出。寄宿制中小學確需設置食品小賣部、超市的,應依法取得許可,原則上只售賣純凈水、礦泉水、預包裝面包、牛奶等食品。

采用食堂方式供餐的,依實際公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品種、規格、供貨者的名稱和經營資質等。采用供餐單位方式供餐的,要公開供餐單位的名稱、地址、食品經營許可證等資質、食品安全等級等。

對學校周邊用房有管理權限的學校,不得將周邊用房租借給無證無照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或單位。

具備條件的學校要積極借助“明廚亮灶+互聯網”,公開本校食堂食品加工制作過程,公布查看方式和渠道,供家長委員會代表查看具備條件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應建立完善家長委員會代表參與學校食品安全例行檢查等制度,明確檢查內容、檢查頻次等。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

每經經濟新聞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