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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營業部女老總犯罪出獄被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2年內不得任券商董監高

每日經濟新聞 2020-01-08 18:14:08

1月7日,天津證監局公告稱,代正瓊擔任渤海證券重慶營業部負責人期間,通過實際控制的2家公司從事其他經營性活動,并通過上述2家公司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構成單位行賄罪被追究刑事責任。代正瓊向證券監管機構隱瞞了上述重大事項。天津證監局因此將代正瓊認定為不適當人選,在認定為不適當人選決定書作出之日起2年內不得擔任證券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分支機構負責人等職務或實際履行上述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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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攝圖網

每經記者 陳晨 每經編輯 謝欣

1月7日,天津證監局公告稱,代正瓊擔任渤海證券重慶營業部負責人期間,通過實際控制的2家公司從事其他經營性活動,并通過上述2家公司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構成單位行賄罪被追究刑事責任。代正瓊向證券監管機構隱瞞了上述重大事項。 

天津證監局因此將代正瓊認定為不適當人選,在認定為不適當人選決定書作出之日起2年內不得擔任證券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分支機構負責人等職務或實際履行上述職責。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代正瓊曾犯單位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8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目前已刑滿釋放。 

在券商任職期間違規搞副業

1月7日,天津證監局公告稱,代正瓊在擔任渤海證券重慶營業部負責人期間,通過其實際控制的重慶安譽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譽投資)和重慶湘民投資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湘民投資)從事其他經營性活動,并通過上述2家公司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構成單位行賄罪被追究刑事責任。并且向證券監管機構隱瞞了上述重大事項。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證券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監管辦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規定:證券公司高管人員和分支機構負責人最多可以在證券公司參股的2家公司兼任董事、監事,但不得在上述公司兼任董事、監事以外的職務,不得在其他營利性機構兼職或者從事其他經營性活動。 

顯然,根據上述規定代正瓊作為分支機構負責人是不得在其他營利性機構兼職或者從事其他經營性活動。 

其實,除了對券商高管人員有任職的相關要求外,對于非高級管理人員也有一定的限制。《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規定》第十條規定,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工作人員不得以下列方式謀取不正當利益:違規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違規兼任可能影響其獨立性的職務或者從事與所在機構或者投資者合法利益相沖突的活動。

“利益沖突這個現實的做法是要求業務人員主動申報,每個項目都要錄入系統相關信息,但是由于是主動申報,所以做不到完全無死角,總有人不報。”有券商合規管理人員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

比如安徽證監局曾在2019年11月底發布了對王明利的警示函。經查,王明利在國元證券任職期間存在擔任上海昌興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總監和上海有譜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控股上海有譜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情況,而這正是違反了上述規定。

曾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

而代正瓊不僅違規搞副業外,還存在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的行為。

裁判文書網顯示,2013年下半年,代正瓊以渤海證券重慶營業部負責人的身份經他人介紹認識時任重慶市九龍坡區區委常委、西彭園區黨工委書記王某某,代正瓊多次請托王某某幫助承接重慶市九龍坡區西彭園區融資和工程業務,并許諾融資業務成功后拿出中介費的30%感謝王某某,王某某表示同意。

王某某向時任西彭園區投資公司董事長劉某某打招呼關照、支持代正瓊的工作。后代正瓊居間介紹西彭開投公司與北京國際信托有限公司達成融資30億元的信托融資協議,并分為多單元實施。

2016年1月18日,劉某某按照替換后的協議,安排財務人員將第一單元剩余中介費和第二單元中介費共計899.982萬元支付給安譽投資。為表示感謝,代正瓊從個人處拿出人民幣共計100萬元及勞力士手表一塊(鑒定價值12.95萬元)送給王某某,從個人處拿出人民幣共計160萬元及手表一塊送給劉某某。 

此外,2012年6、7月,代正瓊以渤海證券重慶營業部負責人的身份,經人介紹,認識了時任重慶市大足國有資產經營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總經理兼重慶市大足區國資中心主任荊某,并與荊某洽談大足國資公司與華澳國際信托有限公司融資業務。商談期間,代正瓊向荊某許諾會給予好處,并表示該筆融資業務以湘民公司和上海太禾資產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太禾中心)的名義收取中介服務費,荊某同意。

2013年1月,大足國資公司與華澳國際信托有限公司簽訂債券收益權轉讓及回購協議,明確了華澳國際信托有限公司向大足國資公司支付的債權收益權轉讓總價款為3億元。大足國資公司收到融資款后,于2013年1月24日,向湘民投資、太禾中心支付了全額服務費。代正瓊于2013年1月25日以支付勞務費、工資的名義兩次從湘民投資對公賬戶取款共計70萬元送給荊某。 

曾判處有期徒刑2年8個月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9月,代正瓊因上述案件在重慶市九龍坡區看守所在押期間,檢舉同監舍在押人員朱靜在重慶市九龍坡區含谷鎮龍華路自建房4樓藏匿12.01克冰毒的犯罪事實,經公安機關查證屬實。

法院認為,代正瓊檢舉他人犯罪事實,經查證屬實,有立功表現,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被告人代正瓊當庭自愿認罪,可予酌情從輕處罰。

最終,安譽投資和湘民投資均因犯單位行賄罪,分別被判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和20萬元。代正瓊犯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8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違法所得人民幣540.428744萬元予以追繳。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代正瓊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共折抵13日,即自2016年5月20日起至2019年1月6日止。按此,目前已刑滿釋放。

此外,涉案的荊某、劉某某和王某某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4~18年不等,處罰金30萬元~300萬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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