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2-03 09:19:00
每經記者 李玉雯 每經編輯 廖丹
受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部分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中小企業引起社會關注。日前,蘇州市人民政府網站發布《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的十條政策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受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提供的支持措施主要包括三方面:加大金融支持、穩定職工隊伍、減輕企業負擔。
2月1日,央行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要求加大對疫情防控相關領域的信貸支持力度,同時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地區、行業和企業提供差異化優惠的金融服務,并加強制造業、小微企業、民營企業等重點領域信貸支持。
上述《意見》提出,要確保小微企業信貸余額不下降、融資成本降低。具體來看,各銀行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確保2020年小微企業信貸余額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額。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以及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小微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
同時,鼓勵各銀行機構通過壓降成本費率,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特別是“三必須一重要”重點領域和資金困難的中小企業,在原有貸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確保2020年小微企業融資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資成本。
政策性銀行發揮“國家隊”作用。《意見》提到,落實國家開發銀行蘇州分行首批20億元緊急融資額度,推動蘇州銀行、蘇州農商行發放專項項目貸款,降低利率水平,確保貸款利率低于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水平,納入工信等相關部門重點企業名單的,在此基礎上下浮30%以上。
另外,《意見》鼓勵金融機構提供保障性金融服務。組織金融機構通過走訪、線上顧問、遠程服務等形式,對小微、無貸企業特別是受疫情影響的企業進行顧問服務,逐戶了解企業受疫情影響情況及金融服務需求。各金融機構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原則,開辟快速審批通道,提供優質高效綜合金融服務。
為了穩定職工隊伍,《意見》提出返還部分失業保險費、緩繳社會保險費的措施。
具體來看,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政策執行期限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企業,按規定經批準后,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最長6個月。緩繳期滿后,企業足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
關于中小企業房租的減免,《意見》提出,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1個月房租免收、2個月房租減半。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
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創業園、科技企業孵化器、創業基地等各類載體,優先予以政策扶持。
稅收方面,涉及中小企業稅費減免和稅款延期交納。因疫情原因,導致企業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
另外,對因受疫情影響辦理申報困難的中小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申報。對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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