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政府網站 2020-02-25 09:45:20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關于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積極落實《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發揮企業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企業共渡難關,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G60科創走廊高質量發展,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全力支持企業做好疫情防控
1.有序組織各類企業復工。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和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有序組織各類企業復工,為企業協調解決口罩、消毒液、體溫計等防護物品采購,對涉及公共場所或勞動密集型、采購負擔較重的企業予以適當補貼。加強企業用工保障力度。在企業自我管理防控疫情準備和風險評估基礎上,引導企業優先安排疫情平穩地區員工回流就業。依托微信、網絡、視頻等渠道開展各類線上招聘活動,暢通企業間對接通道,幫助企業緩解招工難矛盾。根據企業原材料采購、貨物運輸等急迫需求,加緊協調保障。做好主副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保供穩價。(責任單位:區經委、區發展改革委、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交通委、區農業農村委)
2.保障重點企業產能。支持抗擊疫情的相關醫療物資和生活物資保障企業及時復工、投產,協調安排其融資、物資運輸等各方面的需求。對政府應急征用的企業給予技術改造補貼,對被征用企業為生產防疫物資實施的應急技術改造項目,經認定后,除市級給予項目總投入50%-80%的財政補貼以外,對口罩等重點緊缺應急防疫物資生產企業,另給予10%的財政補貼。對應急征用企業生產政府指定的特定防疫物資所形成生產能力的投入,最高可給予全額支持。根據防控物資急需目錄,動員有條件的企業復產、擴產、民用轉醫用等并予以補貼,涉及相關資質的,審批部門應當采取告知承諾等方式加快審批速度。(責任單位:區經委、區發展改革委、區財政局)
3.給予重點企業專項獎補。對在疫情防控過程中作出重大貢獻的重點企業,包括保障應急物資的重點企業、保障城市安全運行的重點企業、保障群眾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按照貢獻情況予以表彰,并給予5-50萬元的獎勵。(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經委、區財政局)
4.給予重點企業人才補助。在防控期間作出重大貢獻的企業,在享受“1+10”人才政策時,企業認定在原基礎上提高一檔,并優先落實人才公寓、優先保障人才薪酬扶持;對作出突出貢獻的人才,可優先辦理上海市戶籍。對疫情防控作出重大貢獻的企業、區重點扶持企業、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企業,新增1500萬元援企抗疫人才薪酬扶持專項基金,新增5000個租房補貼名額,對復工人才給予一次性補貼900元/人。(責任單位: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財政局)5.便利防疫物資通關。深化落實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口岸防控工作要求,全力確保疫情防控物資通關保障,做到“零延時”通關。落實擴大《慈善捐贈物資免征進口稅收暫行辦法》規定的免稅進口范圍等政策,對捐贈用于疫情防控的進口物資,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對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組織進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資免征關稅。(責任單位:松江海關)
二、開展援企穩崗行動
6.部分返還失業保險費。對2020年繼續不裁員、少裁員、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返還單位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總額的50%。對符合浦南地區穩崗政策企業,按吸納就業情況給予最高不超過60萬元/年的社保補貼。(責任單位: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7.推遲調整社保繳費基數。2020年起,職工社保繳費年度(含職工醫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調整為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遲3個月(2019年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年度順延至2020年7月1日)。(責任單位: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8.延長社會保險繳費期。受疫情影響的參保單位未能按時辦理參保登記、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補繳手續可在疫情解除后3個月內完成。參保單位逾期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向社保經辦機構報備后,不收取滯納金,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責任單位: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9.提高企業職工培訓補助。對受疫情影響的本區企業,停工期間組織職工參加線上職業培訓,納入區地方教育附加專項資金補貼企業職工培訓范圍,按實際培訓費用最高可享受100%的補貼。(責任單位: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10.適當下調職工醫保費率。根據醫?;鹗罩顩r,在確保參保人員醫療保險待遇水平不降低、保證醫療保險制度平穩運行的前提下,2020年暫將職工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下調0.5個百分點。(責任單位:區醫保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11.實施靈活用工政策。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可通過調整薪酬、輪崗輪休、彈性工時、綜合調劑使用年度內休息日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具體方式由企業與員工協商確定。(責任部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三、強化金融支持
12.擴大小微企業信貸規模。協調各銀行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確保2020年小微企業信貸規模不低于2019年同期水平。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游等行業,以及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的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到期還款困難的,符合條件的予以展期或續貸。(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金融辦;)
13.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協調各銀行機構對重點醫療防控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生產、運輸和銷售的重點企業包括小微企業,提供優惠利率貸款。使用人民銀行再貸款政策的,由財政再給予一半的貼息,確保企業貸款利率低于1.6%;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和中小微企業,實行低成本利率和費用減免,貸款利率參照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至少減25個基點。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區內重點企業2020年1月1日后生效的貸款,在中央財政貼息政策的基礎上,再給予適當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對已發放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還款,展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財政將給予貼息支持。(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金融辦;、區財政局)
14.優化政策性融資擔保服務。對防疫物資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新申請中小微企業貸款的融資擔保費全額予以補貼。鼓勵金融機構適當提高不良貸款容忍度,若出現不良貸款損失,提高政府對銀行5%的風險補償。對于確無還款能力的中小微企業,為其提供融資擔保服務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及時履行代償義務,視疫情影響情況適當延長追償時限,符合核銷條件的,按規定核銷代償損失。(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金融辦;、區財政局、區中小企業融資擔保中心)
15.提供保險優惠。協調保險機構以優惠的費率為受疫情影響企業辦理安全生產責任險、環境污染責任險、團體人身保險等業務,并適當擴展責任范圍。對受疫情影響企業的出險理賠,要開辟理賠綠色通道,快速理賠,應賠盡賠。(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金融辦;)
四、加大對困難企業幫助扶持
16.落實稅收優惠。落實國家、市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對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物資和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疫情防控期間,對于房產或土地被政府應急征用的企業,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減免相應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鼓勵社會力量積極為疫情防控捐贈現金和物資,并可按照規定在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相關捐贈貨物免征增值稅、消費稅和附加稅費。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的標準取得的補助和獎金,以及單位發給個人的疫情防護用品,免征個人所得稅。疫情防控期間,按照定期定額納稅的個體工商戶依法免于繳納定額稅款。(責任單位:區稅務局、區財政局)
17.延期申報納稅。疫情防控期間,因受疫情影響,納稅人在法定期限內辦理申報有困難的,可依法申請進一步延期。對因疫情影響導致按期繳納稅款有困難的,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依法準予延期繳納稅款,最長期限不超過3個月。對因疫情影響未能按期申報、繳納稅款的納稅人,經主管稅務機關確認后,可免除相應的滯納金和稅務行政處罰。(責任部門:區稅務局)
18.減免企業房租。對承租國有和集體所有的經營用房、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給予2-3個月的租金減免。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產業園區、商圈、樓宇、創業基地、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各類載體,優先予以各類政策扶持。市級、區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減免租金,按照減免租金總額的40%給予補貼,基地補助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責任單位:區國資委、各街鎮、經開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經委、區發展改革委、區科委、區文化旅游局、區財政局)
19.穩定服務業發展。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商業、旅游、酒店餐飲、電影、會展、教育培訓、體育、文化等服務業企業,根據其行業、規模、受損失情況及企業上年度稅收貢獻,給予5-100萬元的穩定服務業發展專項補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自2020年2月5日起,對經營規范、信譽良好的旅行社,暫時退還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80%,至2022年2月5日前返還。對生活服務業中的文化事業建設費繳費人,視其受疫情影響程度和實際繳納費額的情況給予一定的財政補貼。(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文化旅游局、區財政局)
20.加大產業扶持力度。加快對區內經濟貢獻較大的重點企業、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產業扶持項目的審批流程。擴大政策受益面,對符合產業政策要求的項目、企業,在一季度內優先予以兌付,以緩解企業資金壓力。加大科技創新券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支持力度,2020年受理的科技創新券使用額度上限由30萬元提高至50萬元。(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經委、區科委、區文化旅游局、區財政局)
五、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21.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大力引進生物醫藥等戰新產業,大力發展健康服務等高端服務業。支持實體店通過加強線上線下互動,促進線上線下融合,發展體驗消費,壯大電商規模。對2020年新落戶的重點企業給予產業、科技、人才等各方面更加優惠的扶持政策。(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經委、區科委、區文化旅游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投促中心、各街鎮、經開區)
22.加快重大項目建設。在加強疫情防護的同時,抓緊推進各類重大項目,做好項目儲備。政府投資項目建設資金要及時撥付到位。加快已落地產業項目開工建設、投產,支持企業技術改造。(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財政局、區經委、區科委、各街鎮、經開區)
23.積極深化產業一體化合作。支持長三角G60科創走廊九城市企業,為抗擊疫情以及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開展產銷供應鏈、科技研發等方面的合作。G60聯席辦協調九城市政府出臺扶持政策。(責任單位:區科創發展辦、區發展改革委、區經委、區科委)
24.加強公共法律服務。對企業因疫情影響導致的合同糾紛、勞資糾紛等,由政府通過購買法律服務加強對企業的指導,做好糾紛調解、法律援助等工作。(責任單位:區司法局)
25.幫助企業修復信用。在引導企業自主填報信用承諾、對企業實施信用分類監管的基礎上,對主動糾正失信行為、積極消除不良影響并符合修復條件的企業,按照《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修復管理辦法》予以信用修復。(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
26.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深化審批制度改革,提高審批服務效率。除涉及安全、民生等事項,盡量減少對企業的執法檢查。供水、供電、供氣、通信等公共部門要全力做好能源、資源和通訊信息保障。(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政務服務辦、區司法局、各有關部門、公共事業單位、各街鎮、經開區)
本政策措施執行期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結束后再順延3個月(具體政策措施已明確執行期限的,從其規定)。國家、上海市出臺的相關支持政策與本政策有重疊的,按照“從優不重復”原則執行。相關政策口徑由區發改委會同區相關部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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