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縣人民政府官網 2020-02-25 09:54:21
2月22日,金堂縣人民政府印發了有效應對疫情穩定經濟運行十二條政策措施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實現防疫、“六穩”兩手抓,進一步穩增長、促投資。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緩解中小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政策措施》(川辦發〔2020〕10號)和《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有效應對疫情穩定經濟運行20條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發〔2020〕3號)精神,廣泛征求縣發改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等13個部門(單位)及社會公眾、部分市場主體、行業協會商會意見,結合我縣實際,制定了金堂縣《有效應對疫情穩定經濟運行十二條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政策措施》)。
二、主要內容
《政策措施》從支持企業復工擴產、幫助企業減負解困、加大金融財稅支持、保障社會穩崗就業、鼓勵企業增資投資5個方面,提出十二條具體政策措施。
一是支持企業復工擴產,從有序復工、擴產提能、增產轉產、生產擴面四個方面分別給予企業獎勵或補助,幫助企業有序復工復產。
二是幫助企業減負解困,從降低企業用能成本,鼓勵企業外銷、收儲、產地加工三個方面分別給予企業獎勵或補助,確保防疫和生活必需品生產流通,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三是加大金融財稅支持,降低中小企業融資成本,加大政府對中小企業扶持力度,緩解企業因疫情影響產生的資金困難。
四是保障社會穩崗就業,從返還企業職工失業保險費、延期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方面進行支持或獎勵,維護勞動關系和諧穩定,穩定疫期企業用工。
五是鼓勵企業在疫情期間在金堂增資投資,增強金堂經濟活力。
三、有效期
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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