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田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0-02-25 21:24:18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各級關于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和支持企業共渡難關的有力舉措,積極發揮轄區企業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我區企業積極應對疫情導致的生產經營困難,結合鹽田實際特制定以下扶持措施。
一、應急疫情防控補貼。對提前復工生產疫情防控應急保障物資的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補貼。對積極落實各項防控及物資保障措施的農貿市場開辦單位和營業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超,給予3萬元一次性補貼。(責任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鹽田監管局)
二、建立采購綠色通道。疫情防控期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區級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疫情防控貨物、工程和服務的,由采購單位自行采購,采購進口物資無需審批。(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三、補助物業防控費用。對轄區物業管理服務企業嚴格執行各項防控措施的,按2020年2月和3月區內實際在管面積(以物業管理合同約定為準)每平方米0.5元的標準實施兩個月財政補助。(責任單位:區住房建設局)
四、鼓勵進口防疫物資。鼓勵轄區企業或行業協會在疫情期間以一般貿易、跨境電商方式進口轄區單位防疫所需的口罩、防護服等物資,按不超過其進口物資額的10%給予補貼,單一企業最高補貼額不超過50萬元。(責任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五、研發攻關項目支持。對獲得省、市關于疫情防控研發或產業化立項的公司,按照項目獲得上級資助的50%配套補貼,每個項目不超過200萬元,每個企業配套資金總額不超過500萬元。(責任單位:區科技創新局)
六、物資生產技改支持。對于企業在2020年2月1日—3月31日購買設備用于生產防疫物資的,協助企業向市申請設備資助,同時,區財政再按設備獲得市級資助的50%予以配套補貼。(責任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七、減免物業租金。對承租區政府、區屬國有企業持有物業(含廠房、創新型產業用房、寫字樓、農批市場、商鋪、倉儲物流設施、配套服務用房等)的非國有企業、科研機構、醫療機構和個體工商戶,免收2020年2月、3月的租金。對承租區級公租房、人才住房的非國有企業員工,免除2020年2月、3月的租金。(責任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科技創新局、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局、區住房建設局、區國資局、區物管中心)
八、鼓勵業主減租。鼓勵運營寫字樓、工業廠房、文化創意園、倉儲設施、產業園區、商業綜合體等產業載體的社區股份合作公司、非國有企業、個人業主主動參照國有企業做法減免物業租金,對上述單個業主在疫情期間累計減免租金超過100萬元的,按減免金額的20%給予補貼,單個業主最高補貼100萬元。(責任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科技創新局、區國資局)
九、支持企業穩妥有序復工復產。建立企業應對疫情服務機制,及時收集、匯總企業困難和訴求,積極組織力量予以協調解決,對重點企業予以掛點服務,專人專班指導企業穩妥有序復工復產。(責任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科技創新局、區人力資源局、區住房建設局、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區衛生健康局、市市場監管局鹽田監管局)
十、加大產業扶持力度。區財政撥付不少于1.2億元專項資金用于產業扶持,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港口物流業、商貿服務業、科技服務業、旅游業等行業進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在疫情結束后,進一步做大做強港口物流業,全面抓好工業穩增長工作,大力振興旅游酒店業。(責任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科技創新局、區財政局、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十一、企業貸款貼息支持。對于疫情防控期內獲得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新增貸款(展期視同新增)的轄區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中小微企業,協助其申請市級貸款貼息,并對其中新增信用貸款(展期視同新增)按獲得市級貼息的50%給予配套支持。(責任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十二、強化企業融資服務。持續開展“百行進萬企、金融暖鵬城”活動,落實國家、省、市惠企融資政策,匯編各大銀行惠企產品,協助有融資需求的企業對接金融機構。積極協助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申請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以及50%的財政貼息。協調金融機構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以及科技型、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中小微企業,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責任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財政局)
十三、涉企公共服務支持。建立應急公共服務機制,及時就薪資待遇、勞動關系、合同履行等問題提供法律援助和勞動調解服務。積極協助外貿企業在深圳貿促會集中開具“不可抗力”證明。(責任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科技創新局、區司法局、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區人力資源局)
十四、加大援企穩崗力度。對受疫情影響,用人單位無法按時繳納企業社保費的,可延期至疫情結束后3個月內繳費,期間不加收滯納金。疫情防控期間,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生產經營困難且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25%予以返還。對職工因疫情接受治療或被醫學觀察隔離期間企業所支付的工資待遇,按照不超過其基本養老保險費繳納基數的50%補貼企業。(責任單位:區人力資源局、市社保局鹽田分局)
十五、企業招工培訓支持。整合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資源,幫助企業快速招聘人員。積極落實企業員工崗前培訓、技能晉升、新型學徒制等培訓補貼制度,整合各類培訓資源,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培訓項目,鼓勵企業充分利用互聯網平臺,做到防疫培訓兩不誤。(責任單位:區人力資源局)
本措施所稱疫情期間為廣東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期間,如企業和個人違反防疫規定或不落實防疫責任,不得享受優惠政策,已享受優惠政策的收回相關補貼資金,并按相關規定處罰。
本措施由區政府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和受理工作由各相關部門承擔。除疫情防控攻關項目支持按實際項目情況延長適用期限外,適用期限為2020年2月1日至7月31日,期滿后根據疫情情況另行研究。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