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3-11 10:53:16
每經記者 甄素靜 每經編輯 魏文藝
今日(3月11日)上午,深圳市住房和建局發布《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房地產企業加快復工復產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對已批未開盤、已批在售項目,允許現場開盤、開放線下售樓處。
但值得注意的是,最新通知中,對于此前規定的暫停經紀人員帶客進入小區看房活動,并未有最新工作指示。
為緩解企業資金壓力,通知指出,申請預售的商品房項目,不再要求提交項目資本金余額證明。具備房地產開發一級資質的企業,在保證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建筑工程款等項目相關費用按期足額支付前提下,可向監管銀行申請解凍不超過預售資金總額的20%;房地產一級開發企業下屬項目公司,母公司承諾對其權利義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可向監管銀行申請解凍不超過預售資金總額的20%。
此外,通知還提出,順延項目交付時間和開發資質辦理時間。受疫情影響不能如期交付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原確定的交房日期可根據本地疫情結束時間順延。受疫情影響導致房地產開發資質(一級除外)不能在有效期內辦理核升、延續的,視同原資質繼續有效,可在本地疫情解除后3個月內按規定申請辦理。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官網截圖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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