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03 16:59:17
據央視新聞,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藍向東:今天,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通過遠程視頻方式,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被告人常某妨害傳染病防治一案。房山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常某作為武漢返京人員,在明知北京市采取相關疫情防控措施的情況下,返京后未如實報告,未主動居家隔離觀察,主觀上具有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的故意;常某屬于病原體攜帶者,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后其母被確診為新冠肺炎患者,并造成新型冠狀病毒向社會傳播的嚴重危險,導致20多人被隔離觀察,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鑒于防疫部門在對常某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時,常某能夠配合說明活動軌跡,目前亦未發現其行為引起新型冠狀病毒較大范圍的傳播;到案后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認罪認罰,法院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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