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4-08 22:07:45
從3月兩大交易所發布的監管信息來看,上市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對于市場熱點的信息披露應引起高度重視,大量的信息披露問題引發的紀律處分都與抗“疫”物資,特斯拉等市場熱點有關。
每經記者 湯輝 每經編輯 張海妮
2020年3月1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新《證券法》)正式實施。證監會主席易會滿就《證券法》修訂與施行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表示,對于發行人和上市公司,要注意三方面新要求:一是信息披露的要求更高;二是違法違規的責任更重;三是法人治理的規范更嚴。
新《證券法》落地首月,證監會和交易所對上市公司監管有何新動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統計發現,證監會一共對5家上市公司進行立案調查,原因均為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其中3月15日有3家公司收到立案調查通知書。
從市場表現來看,上述5家公司股價在收到立案調查通知書后的第一個交易日均跌停,3天累計跌幅的平均值為16.79%(其中一家為ST股)。此外,上交所和深交所都明顯加強了對上市公司等的紀律處分。
從上交所和深交所3月份的公司監管信息來看,紀律處分同比大幅增加,深交所增長1.3倍,上交所更是增長6.5倍之多。問詢函件、監管函、監管關注等同比看變化不大,環比有不同程度增加,考慮到2月春節因素,尚屬正常波動。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研究所所長董登新教授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新《證券法》實施之后,上交所和深交所的一線監管職能會進一步強化,對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規范或者問詢不斷增多,這是強化監管的信號。加強基礎監管也將減少類似內幕交易、財務造假等大案要案的發生。
監管問詢方面,上交所3月共發出25封函件,其中重大資產重組預案審核意見函6封,定期報告事后審核意見函1封,問詢函18封;從監管對象來看,ST、*ST股成為監管重點,收到的函件占比為40%。
3月,深交所共發出100封問詢函件,其中許可類重組問詢函6封,非許可類重組問詢函3封,年報問詢函10封,問詢函12封,關注函69封。值得注意的是,3月,深交所對6家公司進行了二度問詢或關注。
通常來看,交易所紀律處分主要是通報批評、公開譴責、公開認定等,《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統計發現,3月兩大交易所發出的紀律處分從事由來看,最主要的問題是信息披露,約占60%,其他占比較大的問題是內控、合規運營、違規交易等。從處分對象看,一共有20家上市公司被通報批評,11位董事長遭公開譴責。
從上述數據來看,兩大交易所對信息披露問題高度關注,而記者統計發現,除了傳統的公告信息,互動易平臺、媒體采訪、線上交流會等都在交易所關注范圍內。從處分對象來看,絕大多數信息披露引發的紀律處分都包括董秘這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責任人。此外,大部分案例中,上市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都因此受到處分,力度不小。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上市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對于市場熱點的信息披露應引起高度重視,3月大量的信息披露問題引發的紀律處分都與抗“疫”物資、特斯拉等市場熱點有關。
前事不忘,后事之師。3月具體有哪些上市公司或責任人收到了兩大交易所的紀律處分,又具體涉及到哪些錯誤,記者整理了較為典型的問題供市場各方參考。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