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09 13:27:32
據央視新聞,近期,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福建省人民檢察院、福建省公安廳、福建省司法廳聯合出臺《關于依法嚴懲非法入境妨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并制定了《關于依法嚴懲非法入境妨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通告》強調“六個嚴禁”,即嚴禁偷越國(邊)境,嚴禁組織、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嚴禁協助組織、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或者為偷越國(邊)境提供條件,嚴禁任何單位、個人私自容留、藏匿、運送非法入境人員(含我國公民、外國人)或者協助非法入境人員逃避檢查,嚴禁為他人提供偽造、變造的護照、簽證或者出售護照、簽證等出入境證件,嚴禁妨害國境衛生檢疫。違反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規依法從嚴懲處。若又實施傷害、妨害公務等行為或者在境內實施妨害傳染病防治行為,構成犯罪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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