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4-13 22:45:08
每經記者 楊 建 每經編輯 吳永久
日前,深圳證監局發布關于私募基金管理人新華財富涉嫌非法集資的風險警示。
公告顯示,近日,廣州市天河區檢察院以私募基金管理人新華財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華財富)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鄭某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提起公訴,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廣州天河區人民法院近期公開審理了新華財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熊某、賈某、曹某3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法院查明,熊某等3人通過短信、微信、電話等方式向不特定的投資者推介私募基金,并承諾給付高額利息及保本保息,據此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巨大,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熊某等3人一審分別判處有期徒刑4年、3年6個月、2年6個月并處罰金。
以高額收益為誘餌
基金業協會數據顯示,新華財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在2014年5月20日登記備案。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合規風控是鄭孝和。而有意思的是,鄭孝和還沒有基金從業資格證書。從目前新華財富在基金業協會的私募產品備案信息來看,公司合計備案了14只私募產品。從其股權結構來看,深圳新產業創業投資有限公司持股62%,新華創新資本投資有限公司持股11%,北京益華投資管理中心持股20%,北京開元華泰投資管理中心持股7%。
據新華社報道,2019年5月19日,據廣東省公安廳通報,廣東警方將紅通對象、經濟犯罪嫌疑人鄭某和從希臘引渡回國。當時的通報顯示,自2017年9月開始,相繼有群眾向廣州天河區警方報案,反映其在轄區內新華財富公司購買的基金產品未如期收到利息,懷疑被騙。接報后,廣州警方立案偵查。
經查發現,2013年12月至2016年6月期間,鄭某和等人未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在不具備吸收公眾存款資質的情況下,通過公司網站、群發短信、QQ公眾空間、微信朋友圈等公開方式,以高額收益為誘餌,向社會不特定人員非法吸收存款,金額巨大,給被害人造成重大經濟損失。鄭某和作為新華財富公司法定代表人兼實際控制人,事發后拒不積極采取補救措施,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并于2017年8月潛逃境外。應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申請,2018年7月國際刑警組織對鄭某和發布紅色通報。
在“獵狐行動”期間,當中國警方掌握鄭某和已輾轉至希臘藏匿的重要線索后,提請希臘執法部門對鄭進行抓捕。2018年8月3日,希臘警方依據紅色通報將鄭某和拘捕,中國警方隨即通過外交渠道向希臘方面提出引渡請求。2019年4月,希臘方面同意引渡鄭某和。5月16日,中國警方將鄭某和押解回國。
對承諾收益須警惕
證監會信息顯示,2016年8月29日,證監會通報2016年上半年私募基金專項檢查執法情況,新華財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被證監會采取行政監管措施。2019年6月4日,深圳證監局對鄭孝和予以公開譴責。
經查,2014年至2016年,鄭孝和擔任新華財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期間,新華財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在產品的成立募集、運作管理中存在違反《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的行為,損害了投資者利益。鄭孝和作為新華財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時任總經理,對公司上述行為負有管理責任,對鄭孝和予以公開譴責。
深圳證監局在4月10日發布的《深圳證監局關于私募基金管理人新華財富涉嫌非法集資的風險警示》顯示,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近期公開開庭審理了新華財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熊某、賈某、曹某3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法院查明,熊某等3人通過短信、微信、電話等方式向不特定的投資者公開宣傳推介其公司發行的私募基金,并承諾給付高額利息及保本保息,據此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巨大,相關行為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熊某等3人一審分別判處有期徒刑4年、3年6個月、2年6個月并處罰金。
深圳證監局提醒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從業人員,須以“新華財富”“中金國瑞”等案件為鑒,切實增強合規意識,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不得以短信、微信、電話、互聯網等任何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不得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單位和個人募集資金,不得向投資者承諾保本保收益,不得以私募基金名義兜售“明股實債”“明基實貸”等性質的產品,不得侵占、挪用基金財產或者以其他方式損害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不得以私募基金為名從事非法金融活動;已經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立即停止并及時整改到位,否則將受到法律的懲處。
對此,有私募表示,私募基金只向合格投資者募集,不得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私募基金不得通過公開方式進行宣傳推介,但是一些投資者難免受到所謂的保本或者承諾收益等影響而落入陷阱之中,所以投資者須對短信、微信等宣傳方式中的保本保息或者承諾收益等保持警惕。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圖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