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5-07 20: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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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北京市人民政府網站7日消息,近日,北京市公安局印發處理違法違規戶口工作規范(下稱工作規范)中明確,戶口登記重復的,對重復登記的戶口予以注銷,保留唯一戶口。
據悉,為進一步規范北京市戶口管理,及時發現、糾正和查處違法違規戶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國務院批轉公安部關于處理戶口遷移的規定的通知》等文件政策精神,結合本市戶口管理相關規定制定本規范。
工作規范明確,違法違規戶口是指在戶口登記中所產生的錯誤戶口、重復戶口、違規戶口等,包括錯誤戶口是指戶口登記內容與真實情況不符的戶口;重復戶口是指同一個人具有兩個以上戶口,且其中之一為本市戶口的;違規戶口是指不符合本市落戶規定從外地遷入本市或在本市登記的戶口,以及在外地違規登記并遷入本市的戶口;其他違法違規戶口。
對于違法違規戶口的處理,工作規范稱,戶口登記內容錯誤的,應當進行更正。戶口登記重復的,對重復登記的戶口予以注銷,保留唯一戶口。對違規戶口,予以注銷,依托違規戶口遷入或登記的戶口一并注銷。其他違法違規戶口,根據具體情形予以相應處理等。
同時,公安機關處理違法違規戶口后,原戶口被登記人辦理之前已經存在的事務,如果需要相關戶籍證明的,公安機關可以出具。公安機關注銷違法違規戶口后,應出具相應材料以便原戶口被登記人進行戶口重新登記。
工作規范還稱,公安機關處理違法違規戶口,應在違法違規戶口發現時起六個月內辦理完成,如因特殊情況六個月內無法辦理完成的,經市公安局批準可延長三個月,公告期不計入辦理期限。如需請示上級部門的,請示期間不計入辦理期限。
封面圖片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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