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5-09 22:12:14
每經編輯 趙云
據銀保監會網站9日消息,銀保監會公布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包括國有六大行在內的8家銀行,因監管標準化數據(EAST)系統數據質量及報送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受罰,罰款金額共1770萬元。
其中交通銀行被罰260萬元,光大銀行被罰160萬元,中國銀行被罰270萬元,工商銀行被罰270萬元,郵儲銀行被罰190萬元,中信銀行被罰160萬元,農業銀行被罰230萬元,建設銀行被罰230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為提高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現場檢查的力度和效果,(原)銀監會開發了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檢查分析系統(Examination & Analysis System Technology,EAST)。該系統包含銀行標準化數據提取、現場檢查項目管理、數據模型生成工具、數據模型發布與管理等功能模塊。
除此之外,農業銀行還收到一張200萬元的罰單。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違法違規事實包括:“兩會一層”境外機構管理履職不到位;國別風險管理不滿足監管要求;信貸資金被挪用作保證金;未將集團成員納入集團客戶統一授信管理。
綜上,8家銀行共計被罰1970萬元。具體緣由,一起來看↓
資料圖,圖文無關(來源:攝圖網)
中國銀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理財產品數量漏報;資金交易信息漏報嚴重;貿易融資業務漏報;分戶賬明細記錄應報未報;分戶賬賬戶數據應報未報;關鍵且應報字段漏報或填報錯誤的行為,被罰款合計270萬元。
交通銀行
交通銀行監管標準化數據(EAST)系統數據質量及數據報送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理財產品數量漏報;資金交易信息漏報嚴重;貿易融資業務漏報;信貸業務擔保合同漏報;分戶賬明細記錄應報未報;分戶賬賬戶數據應報未報;關鍵且應報字段漏報或填報錯誤。罰款合計260萬元。
光大銀行
光大銀行監管標準化數據(EAST)系統數據質量及數據報送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分戶賬明細記錄應報未報;關鍵且應報字段漏報或填報錯誤;向檢查組提供與事實不符的材料;賬戶設置不能如實反映業務實際。罰款合計160萬元。
建設銀行
建設銀行監管標準化數據(EAST)系統數據質量及數據報送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資金交易信息漏報嚴重;信貸資產轉讓業務漏報;銀行承兌匯票業務漏報;貿易融資業務漏報和錯報;分戶賬明細記錄應報未報;分戶賬賬戶數據應報未報;關鍵且應報字段漏報或填報錯誤。罰款合計230萬元。
郵儲銀行
郵儲銀行監管標準化數據(EAST)系統數據質量及數據報送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資金交易信息漏報嚴重;貸款核銷業務漏報或錯報;貿易融資業務漏報;分戶賬明細記錄應報未報;分戶賬賬戶數據應報未報;錯報總賬會計數據;關鍵且應報字段漏報或填報錯誤。罰款合計190萬元。
工商銀行
工商銀行監管標準化數據(EAST)系統數據質量及數據報送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理財產品數量漏報;資金交易信息漏報嚴重;信貸資產轉讓業務漏報;貸款核銷業務漏報;分戶賬明細記錄應報未報;分戶賬賬戶數據應報未報;委托貸款業務應報未報;關鍵且應報字段漏報或填報錯誤。罰款合計270萬元。
中信銀行
中信銀行監管標準化數據(EAST)系統數據質量及數據報送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理財產品數量漏報;信貸資產轉讓業務漏報;貿易融資業務漏報;分戶賬明細記錄應報未報;分戶賬賬戶數據應報未報;關鍵且應報字段漏報或填報錯誤。罰款合計160萬元。
中國農業銀行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兩份行政處罰決定,在銀保監罰決字〔2020〕11號文件中顯示其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有:“兩會一層”境外機構管理履職不到位;國別風險管理不滿足監管要求;信貸資金被挪用作保證金;未將集團成員納入集團客戶統一授信管理。罰款合計200萬元。
在銀保監罰決字〔2020〕12號文件中,農業銀行監管標準化數據(EAST)系統數據質量及數據報送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資金交易信息漏報嚴重;信貸資產轉讓業務漏報;貿易融資業務漏報;分戶賬明細記錄應報未報;分戶賬賬戶數據應報未報;關鍵且應報字段漏報或填報錯誤。罰款合計230萬元。
相關閱讀:銀行業強監管態勢不減
4月銀保監會公示近百張罰單
上述9張罰單,均屬于“銀保監會機關行政處罰”。此前,編號為“銀保監罰決字[2020]”1、2、3號的處罰決定書已于今年3月18日公布。
而銀行業強監管態勢的延續,還體現在各地銀保監局以及銀保監分局針對轄內銀行機構開出的罰單數量上。
據北京商報5月5日報道,不完全統計顯示,今年4月,各地銀保監局以及銀保監分局針對轄內銀行機構共開出97張罰單(以公示日期計算),日均數量超3張,處罰金額合計達到4229萬元;從被處罰的機構來看,中小銀行成重災區。分析人士指出,在銀行業審慎經營的背景下,4月很多處罰原因涉及銀行各個具體和細項的業務,也體現了銀監部門監管能力的提升。
具體來看,今年4月,各級銀保監局共開出了30張罰單,合計處罰金額達1665萬元;銀保監分局共開出了67張罰單,合計處罰金額達2564萬元。另在問責制度下,4月共有102名相關人員受到行政處罰,其中77人被警告,6人被取消高管任職資格,更有19人被處以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的處罰,禁業原因大致分為,對違規發放貸款負領導責任、貸款“三查”不盡職、違規隱匿、處置不良貸款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承辦和領導責任等,問責制度的強化也體現了監管對從業亂象整治到底的決心。
在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陶金看來,在銀行業審慎經營的背景下,4月的銀行業罰單體現了銀行業監管在監管力度、監管范圍、監管密度等方面的繼續加強,同時很多具體的處罰原因涉及銀行各個具體和細項的業務,體現了銀監部門監管能力的提升。
資料圖,圖文無關(來源:攝圖網)
相較3月109張罰單數量、4248.45萬元罰單金額相比,4月整體處罰力度稍有放緩,罰單數量環比上個月減少了12張,處罰金額環比上個月減少19.45萬元,不過百萬級罰單仍頻頻現身。從處罰案由來看,貸款五級分類結果不準確、信貸資金被挪用、內控執行不到位,違規發放貸款等依然是銀行違規的“重災區”,此外,票據、同業違規亂象也屢禁不止。
從公示罰單的金額來看,處罰金額最高的是4月24日重慶銀保監局發布的一則行政處罰信息,進出口銀行重慶分行因“違規發放貸款”被罰350萬元,另外,該分行一責任人員被警告,另一人被終身禁業。
農商銀行中,深圳農商行被罰金額最大,僅次于進出口銀行重慶分行,4月14日,來自銀保監會深圳監管局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信息顯示,深圳農商行因“重大關聯交易未按照監管要求進行審批;強制休假及重要崗位輪崗執行嚴重不到位;流動資金貸款審查嚴重不盡職;貸前調查不盡職導致信貸資金被挪用于繳納土地出讓金”等八項違法違規事項被罰款260萬元。
村鎮銀行也成為監管整治的重點,丹東銀保監分局4月10日一口氣公布了6則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丹東福匯村鎮銀行被處以罰款200萬元,主要違法違規事實為,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違規吸收存款、違規發放貸款、貸款分類不準確以及違反股權管理規定。其余5張罰單的處罰對象也分別開給該行的相關責任人,其中,3人對該行的上述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被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1人被取消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5年;另1人被取消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2年。
編輯|趙云 肖勇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銀保監會官網、北京商報等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