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5-23 10:57:11
每經編輯 胡玲
據天津政務網消息,日前,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天津市促進汽車消費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通過調整小客車限購限行政策,更好釋放汽車消費潛力。該措施將從2020年6月1日起開始施行。
《措施》明確,2020年內新增小客車個人增量指標配置額度35000個;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居住地在天津市的人員或注冊地在天津市的單位在該市新購置新能源小客車,給予每輛車2000元汽車充電消費券,全市不超過30000輛。
《措施》提到,新增小客車個人增量指標。2020年內新增小客車個人增量指標配置額度35000個,全部以搖號方式配置,每月具體指標配置額度由天津市交通運輸委統籌安排。
《措施》明確,推動京津冀同城便利化。京、冀戶籍人員,持有效天津市居住證,可參加天津市小客車個人增量指標競價,競得指標后須在天津市購車。
《措施》提出,放寬個人和企業增量指標申請資格。放寬京、冀戶籍以外的非天津市戶籍人員參與小客車個人增量指標競價條件,持有效天津市居住證,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參與競價的,將其在天津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的期限調整為近12個月。
放寬大額投資企業申請小客車增量指標條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參與搖號或競價的,將納入統計企業的上一年度在天津市累計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或當年新開工項目計劃總投資額調整為5000萬元及以上。
《措施》提到,完善小客車限購限行措施。設置小客車區域指標,居住地在天津市的人員在本市購置小客車(不含面包車)可直接申領小客車區域指標。通過該類指標登記的車輛,不產生更新指標。上述車輛工作日(因法定節假日放假調休而調整為工作日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時至9時和16時至19時兩個時段,禁止在外環線以內區域(不含外環線)行駛。
《措施》明確鼓勵新能源汽車消費。落實國家新能源汽車購置相關財稅支持政策。按照國家規定,積極組織天津市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申請中央財政補貼資金;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繼續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居住地在天津市的人員或注冊地在天津市的單位在本市新購置新能源小客車,給予每輛車2000元汽車充電消費券,全市不超過30000輛。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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