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5-29 10:38:27
每經編輯 王曉波
商務部5月29日發布公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2019年5月30日,商務部發布2019年第23號公告,決定對原產于日本、美國、韓國和馬來西亞的進口聚苯硫醚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鑒于本案情況復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商務部決定將本案的調查期限延長6個月,即截止日期為2020年11月30日。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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