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5-30 07:09:16
5月29日,《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正式公布,首次明確了33種家養畜禽,對疫情期間“凡是沒有列入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陸生野生動物,一律禁止食用”這一要求,進行了補充配套。
每經記者 張蕊 每經編輯 文多
濫食和非法交易野生動物及制品,不僅危害野生動物種群安全、生態安全,還成為公共衛生安全的重大隱患。
現行野生動物保護法將側重點放在珍稀瀕危野生動物的保護上,但并不能有效遏制人們濫食野生動物,比如,果子貍就并不屬于珍稀動物。
因此,2月下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公布。按《決定》要求,凡是沒有列入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陸生野生動物,一律禁止食用,不管是不是屬于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
5月29日,《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以下簡稱《目錄》)也正式公布,作為《決定》實施所必須的配套目錄,其首次明確家畜家禽種類范圍。
圖片來源:攝圖網
《目錄》首次明確了家養畜禽種類33種,包括其地方品種、培育品種、引入品種及配套系。其中,傳統畜禽17種,分別為豬、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額牛、綿羊、山羊、馬、驢、駱駝、兔、雞、鴨、鵝、鴿、鵪鶉;特種畜禽16種,分別為梅花鹿、馬鹿、馴鹿、羊駝、火雞、珍珠雞、雉雞、鷓鴣、番鴨、綠頭鴨、鴕鳥、鴯鹋、水貂(非食用)、銀狐(非食用)、北極狐(非食用)、貉(非食用)。
《目錄》屬于畜禽養殖的正面清單,列入《目錄》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以下簡稱《畜牧法》)管理。
這是我國首次出臺畜禽遺傳資源目錄,農業農村部負責人表示:“上世紀80年代以來,我部先后開展了兩次全國范圍的畜禽遺傳資源調查,基本摸清了資源家底,為《目錄》制定打下了較好基礎。”近期,為貫徹落實《決定》和《畜牧法》有關規定,農業農村部密集研究,加快推進《目錄》制定工作,于29日正式公布。
該負責人表示,《目錄》的制定和實施,將有力促進我國畜牧業持續健康發展,保障畜產品有效供給和質量安全。我國畜禽遺傳資源豐富,長期馴化和定向選育的家畜家禽,有效支撐了我國畜牧業發展。
改革開放以來,畜牧業發展步入快車道,總產值近3萬億元,增加了142.5倍;肉、蛋總產量位列世界第一位,分別占全球總產量的26%、40%。畜禽種業已經成為我國現代畜牧業發展的戰略支撐。
該負責人表示,《目錄》是《決定》和《畜牧法》的重要配套文件,明確了哪些動物屬于家畜家禽,哪些畜禽的遺傳資源保護利用、繁育、飼養、經營、運輸等活動適用于《畜牧法》管理,既充分考慮了當前畜牧業生產實際需求,又科學兼顧了未來畜產品安全消費的發展趨勢。
《目錄》的制定和實施,對落實《決定》和《畜牧法》規定,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具有重要意義。該負責人說:對于準確把握畜禽范圍,規范畜牧業監督管理工作,正確處理好資源保護利用與產業發展的關系,促進畜禽養殖業健康發展和農牧民持續增收具有現實意義。
圖片來源:攝圖網
被問及《目錄》中的畜禽范圍是如何確定的時,該負責人介紹,重點把握了四條原則:
一是堅持科學,畜禽是哺乳綱和鳥綱范圍的家養動物,列入《目錄》的畜禽必須經過長期人工飼養,有穩定的人工選擇經濟性狀;二是突出安全,優先保障食品安全、公共衛生安全、生態安全;三是尊重民族習慣,兼顧多民族生產生活資料和傳統文化等因素;四是與國際接軌,參照國際通行做法等。
正是在這樣的原則下,《目錄》列入了33種畜禽,包括傳統畜禽17種、特種畜禽16種。
“這些畜禽都是經過人類長期馴化和選育而成的家養動物,具有一定群體規模、主要用于農業生產的品種,種群可在人工飼養條件下繁衍,為人類提供肉、蛋、奶、毛皮、纖維等產品,或滿足役用、運動等需要。”該負責人說。
該負責人介紹,傳統畜禽是我國畜牧業生產的主要組成部分。其中豬、牛、羊、馬、驢、雞等馴化超過上萬年,駱駝、兔、鴨、鵝、鴿、鵪鶉等馴化少則也在千年以上。
特種畜禽是畜牧業生產的重要補充,一部分是國外引進種類,在我國雖然養殖時間還不長,但它們在國外至少也有上千年的馴化史,種群穩定、生產安全,如羊駝、火雞、鴕鳥等;一部分是我國自有的區域特色種類,養殖歷史悠久,已經形成比較完善的產業體系,如梅花鹿、馬鹿、馴鹿等;還有一部分是非食用特種用途種類,主要用于毛皮加工和產品出口,已經有了成熟的家養品種,如水貂、銀狐、北極狐、貉等毛皮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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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注意到,一些馴養的野生動物沒有列入《目錄》,這是出于何種考慮?
對此,該負責人表示,自然界的哺乳綱動物多達5400多種、鳥綱動物9800多種,絕大部分是野生動物。
在《目錄》征求意見過程中,部分地方和養殖戶建議將一些在養野生動物列入《目錄》,由于這些在養野生動物,有的人工飼養時間不長,有的種源需要從野外采集、與野生種群難以區別,有的公共衛生風險不清,有的不屬于哺乳綱、鳥綱范圍,均不具備家畜家禽的標準和條件,不宜列入《目錄》,繼續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及相關法規管理。
狗是大家熟悉的家養動物,但這次并未列入《目錄》。該負責人對此也進行了說明:在《目錄》公開征求意見期間,大多數人贊成狗不列入《目錄》。“狗的馴化歷史悠久,過去主要是看家護院與狩獵放牧;現在狗的用途更加多樣化,體現為寵物陪伴、搜救警用、陪護導盲等功能,與人類的關系更加密切”。
該負責人說,聯合國糧農組織統計的家畜家禽中沒有狗,國際上普遍不按畜禽管理。并且隨著時代進步,人們的文明理念和飲食習慣在不斷變化,一些關于狗的傳統習俗也會發生改變。《目錄》屬于正面清單,列入的畜禽按照《畜牧法》管理,狗雖沒有列入《目錄》,但也不屬于野生動物,并不意味著不能養。
“對于狗的管理,有關部門和地方已有了一些經驗和做法,出臺了限養、登記、強制免疫等制度規定。”該負責人說,今后各地可結合本地實際,在聽取各方意見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
最后,該負責人強調,《目錄》并非一成不變,是可調整的。如果確有必要列入《目錄》的,將按照《畜牧法》規定,根據發展實際,經過科學認真評估論證后,依照法定程序對《目錄》進行調整。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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